关于印发《怀化市全面推进环境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7 15:06 信息来源:怀化市环保局
怀环发[2017]4号
怀化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印发《怀化市全面推进环境应急管理
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
现将《怀化市全面推进环境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怀化市全面推进环境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怀化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2月28日
怀化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年2月28日印发
附件:
怀化市全面推进环境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怀政办函[2017]6号和湘环办函[2017]24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环境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结全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保障公众环境安全为根本,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能力为重点,通过开展环境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实现环境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的目标,逐步形成组织完善、预案体系全面、救援队伍精干的环境应急管理格局。
二、组织机构
市局成立环境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环境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的组织落实和总调度、总协调。
组 长:黄 瑜
副组长:潘 杰、李辉连、罗永红、罗良军、朱永林、明传德、刘 挺、王 巍
成 员:邹华笑、刘宏强、马仁明、王 丹、杨 胜、曾翔舟、侯迁汉、陈 宁、谢吉迅、 蔡 莹、张 敏、
熊群峰、向吉飞、夏爱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环境应急与事故处理中心,曾翔舟为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小组调度、协调日常工作。
各县市区环保局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本辖区环境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
三、建设标准
(一)规范环境应急机构
各县市区环保局要建立健全环境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各乡镇要建立健全环境应急办事机构,要落实环境应急管理责任领导和兼职责任人员,明确职责分工,做好群众组织、宣传动员工作。企业要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负责的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成立环境应急领导小组以及相应工作机构,明确环境应急工作责任和分工。
(二)规范环境应急队伍建设
各县市区环保局要积极整合人力资源,吸收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组建一支精干高效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完善环境应急专家库。有条件的企业可根据有关要求和实际情况,采取组建、联建、共建等方式,做好环境应急队伍组建工作。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教育培训,严明组织纪律,强化协调联动,提高环境应对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环境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
(三)规范环境应急保障工作
各县市区环保局要督促企业加强环境应急保障建设,确保各项工作按标准,按节点推进到位。要保障环境应急经费投入,保证组织开展环境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装备环境应急救援设备,要落实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完善环境应急预警,督促企业建立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建立环境风险源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
(四)规范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和2016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管理的通知》。一要着力完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督促企业及时编制修订环境应急预案,并向环境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向社会公开环境应急预案信息。组织开展重点企业环境应急预案抽查,选取典型企业进行分析讲评,以实际案例指导企业编修预案。二要着力推动环境应急预案落实。把环境应急演练作为推动预案落实的重要手段,制定年度演练,年度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鼓励采取成本较低、形式灵活的桌面演练,扩大演练覆盖面,加强演练评估,检验完善应急预案,培训相关岗位人员。把涉重金属、石油化工等高环境风险企业和涉及饮用水源地、人口密集区的企业作为重点,督促指导企业开展演练。三要继续按照“三年一修编”的工作要求,落实地方政府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及环保部门环境应急预案的修编工作,并报上一级环境保护部门备案。根据环境应急预案的新定位和有关法规体制变化的新要求,充分发挥企业预案备案管理作用,全面收集辖区内环境风险信息,组织开展辖区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加强突发环境事件情景分析,细化应急措施,完善应急流程,明确应急责任,增强预案有效性。
(五)规范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工作
各县市区环保局要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工作职责,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全面履行信息报告职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制度保障到位、责任明确到位。
要规范工作程序,落实报告制度。在获悉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应迅速派人核实情况,并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类别和等级作出初步认定,一般或较大等事件在四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报告,重大或特别重大等级事件在两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和省环保厅报告(附件2),同时上报环保部。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事件级别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化后的级别报告。对所有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要在完成应急处置后三天内向省环境厅报送处置情况。
各县市区环保局要建立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汇总分析制度。定期对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在每月1号前和每年12月28号前向市环保局应急中心报送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月报(附件3)和年报(附件4)。
(六)规范宣教培训工作
各县市环保局要大力宣传环境应急知识,按照《湖南省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的要求制定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和方案,充分利用宣传册、广播、电视、活动室、文化站、文化广场以及宣传栏等形式和场所向辖区群众和单位员工普及环境应急常识,提高群众环境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三、工作步骤
全市环境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从2017年3月份开始,到2017年12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阶段(2017年3月)
各县市区环保局在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学习调研的基础上,制定辖区环境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搞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建设实施阶段(2017年4月至6月)
各县市区环保局按照建设标准和要求深入推进环境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
(三)自查自评阶段(2017年7月至9月)
各县市区环保局要对照环境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情况按照标准和要求进行自评,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要进行及时整改,并将自评结果于9月底报送市局。
(四)复查评估阶段(2017年10月至12月)
市局对各县市环保局报送的环境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自评结果进行复查。并进行最终评估,对未达到标准要标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各县市区环保局要高度重视,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精神,组织实施,要把环境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主要领导要牵头负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并指定专人负责,切实抓好抓实,各县市区环保局要制定工作方案,并于3月底前报市局。
(二)整合资源,保障投入
各县市区环保局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资金支持,积极筹措和安排资金保障环境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要将环境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与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相结合,整合资源,保障投入。要督促各企业确保环境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资金投入,在环境应急预案,环境应急物资、环境应急装备、环境应急队伍建设、信息化保障等方面确保资金投入。
(三)加大宣传,注重实效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环境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中涌现的典型,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各县市区环保局要通过开现场会,经验交流等形式,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提升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附件1:
环境保护局
关于 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报告
年第 起事件
月 日 时 分 签发人:
年 月 日 时 分,接 报告(通知),发生 事故,事故原因为
,初步认定:为 等级突发环境事件,造成(可能造成) 。接报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 ,目前,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二、已采取的措施;造成或可有造成的后果
三、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继续关注事态发展,相关情况将及时报告。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附件2
环境保护局
突发环境事件月报台账(每月1号前)
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序号 |
发生 时间 |
所在地区(县市区) |
事件名称 |
事件 等级 |
事件内容 |
处置情况 |
事故 类型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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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环境保护局
年度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汇总分析报告
月 日 签发人:
年度, 县(市区)共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起,分别为 等级突发环境事件,造成 。其中得到妥善处置的有 ,按事件类型统计 ,按事件起因统计 ,与去年同期相比 。
一、基本情况
二、统计本年度突发环境事件发生起数、级别、原因、污染类型等,深入分析本年度突发环境事件的特点和原因;与往年相比,预测次年突发环境事件发展趋势;对照相关环境应急预案,从组织领导、预案管理、队伍建设、资金投入、物资保障、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等方面,对全年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拟定次年环境应急管理主要任务
三、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