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一法一条例”检查问题整改公示一览表(问题编号26)
发布时间:2023-11-07 17:31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指出问题》整改销号 公示一览表(问题编号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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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 溆浦县煜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手绘补色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未按环评要求经吸尘(气)罩+喷淋+吸附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日常环境管理不到位,活性炭未及时更换,环保设备保养维护台账缺失。 |
整改目标 | ①怀化市煜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完善车间各工序的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车间各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吸尘(气)罩+喷淋+吸附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②强化日常管理,按照要求及时更换活性炭,并建立规范的环保设施运行、维护台账 |
整改措施 | 1、完善环保设施。按照环评要求,采购了有机废气手机罩及管道,在手绘补色工序新安装了吸尘(气)罩,收集后的有机废气通过管道引致楼顶,经过喷淋+光氧+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开展了自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各项特征污染物排放浓度均低于国家排放标准; 2.强化了环保管理。怀化市煜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明确了1名专职环保员,专门负责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每月定期对活性炭进行更换,确保处理效果;按照规范要求制作了环保设施运行维护台账,按时填写运行和维护记录。 |
整改时限 | 2022年8月30日前 |
整改完成情况 | 截至2022年8月初,怀化市煜江电子科技公司按照环评要求完成了全部整改任务:在车间手绘补色等工序新安装了有机废气收集设施,收集后的有机废气通过管道引致楼顶集中处理,采用“喷淋+光氧+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检测结果显示各项特征污染物排放浓度均低于国家排放标准;明确了专职环保员,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定期更换了活性炭,确保有机废气处理效果;同时,按照规范要求制作了环保设施运行维护台账,按时填写运行和维护记录。 |
下一步工作 | 加大现场监管和帮扶力度,督促指导企业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7日(5天) |
意见反馈渠道 | 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0745-2713819;电子邮箱:hhzfzd2713819@1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