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云箭集团有限公司白云医院污水处理站提质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05-08 17:01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怀环审〔202044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湖南云箭集团有限公司白云医院污水

处理站提质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湖南云箭集团有限公司白云医院:

你单位呈报的《湖南云箭集团有限公司白云医院污水处理站提质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拟在辰溪县孝坪镇白云医院内污水处理站原址实施污水处理站提质改造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原有污水处理站老化、破旧设备进行拆除,对原有污水池进行利旧改造,并新建1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技改后,污水处理工艺为“A/O生物接触氧化+MBR+消毒工艺”,处理规模保持不变,仍为50m3/d。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和辰溪生态环境分局预审意见,在严格按照《报告表》所列规模、地点、内容实施,落实相关污染防治、风险防范措施和本批复要求等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要认真落实《报告表》及预审意见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切实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 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文明施工,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做好水土保持。按《报告表》要求,完成医院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的整改。

2.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改造院区排水管网。医院产生的医疗废水、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院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2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外排罗依溪。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落实废水处理各构筑物、废水输送管线、应急事故池、医疗固废暂存间等区域的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

3. 严格落实恶臭污染防治措施。对污水处理站各类设施产生的恶臭采取地埋、加盖密闭、周边绿化、污泥及时清运等措施,确保污水处理站周边空气中H2SNH3、臭气浓度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要求;对垃圾收集点恶臭气体,通过密闭、喷洒除臭剂并及时清运等方式进行防治,确保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降至最低。

4.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优化污水处理站设备平面布局,优选低噪声动力设备,对高噪设备采取消声、减振、隔音等措施,加强院区绿化,确保院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医疗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根据危险废物相关管理规定设置标志、管理台账,落实防渗漏、防扩散等措施,并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定期清运和处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经干化消毒后交有资质的部门处理;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6.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按要求修订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防止废水事故性排放和禁止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严防突发环境事件。

四、该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须依法依规执行环保“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排污许可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五、《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工艺、规模、地点和拟采用的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环评文件。若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才开工建设的,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该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的环境监管由怀化市生态环境局辰溪分局负责。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将经批准的《报告表》送至怀化市生态环境局辰溪分局。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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