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靖州异溪茯苓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年产月饼400吨、炒货6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9-10-24 17:47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怀环审〔2019〕55号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靖州异溪茯苓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年产月饼400吨、炒货600吨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靖州异溪茯苓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靖州异溪茯苓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年产月饼400吨、炒货6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在靖州县工业集中区城北工业新区茯苓科技产业园内实施年产月饼400吨、炒货600吨建设项目。该项目总占地面积5031m2,总建筑面积5055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加工车间与仓储车间各1栋等主体工程,办公楼、配电房、门卫室等辅助工程,以及供电、给排水、消防等公用工程与环保工程。该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产月饼400吨、炒货600吨,其中炒货包括花生400吨/年、瓜子200吨/年。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和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预审意见,在严格按照《报告表》所列规模、地点、内容实施,落实相关污染防治、风险防范措施和本批复要求等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要认真落实《报告表》及预审意见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严格执行有关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标准,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切实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项目运营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严格落实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布设厂区排水管网,在茯苓科技产业园污水管网未接通靖州县城市污水管网前,该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包括原材料清洗废水、加工车间地面清洁及设备清洗废水经厂区沉淀池预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之三级标准后,定期用槽车运至靖州工业集中区甘太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并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外排渠水;茯苓科技产业园污水管网接通靖州县城市污水管网后,厂区沉淀池预处理后的生产废水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排入茯苓科技产业园区污水管网,再进入城市污水管网,最后经靖州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湖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T1546-2018)中表1一级标准后外排渠水。对加工过程中定期更换的少量蒸煮废水采取加热蒸发处理,不外排。落实污水收集与预处理工程等区域的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2.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加工月饼等糕点烘烤工序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处理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后通过专用排烟管道由楼顶高空排放;炒货选料工序、月饼等糕点制皮投料工序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通过优化生产工艺,加强设备管理、密闭操作及车间通风等措施进行防治,并做好原料与产品运输、装卸、堆放过程中粉尘无组织排放管理与场界绿化隔离工作,确保无组织排放粉尘厂界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之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 严格落实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炒货选料工序产生的不合格花生、瓜子,以及污水站沉渣污泥等一般工业固废经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厂内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
4. 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优化生产车间设备工艺平面布局,优选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按要求制订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严防突发环境事件。
四、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五、《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工艺、规模、地点和拟采用的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环评文件;若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才开工建设的,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该项目运营期间的环境监管由靖州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将经批准的《报告表》送至靖州生态环境分局。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