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沅陵中联信东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七甲坪生态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9-10-17 16:46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怀环审〔2019〕56号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沅陵中联信东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七甲坪生态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沅陵中联信东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沅陵中联信东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七甲坪生态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拟在沅陵县七甲坪镇梨树村、铜鼓村建设七甲坪生态养殖项目。该项目总占地面积133039m2,总建筑面积30347m2,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位于沅陵县七甲坪镇梨树村,占地面积44068m2,建筑面积12533m2,存栏基础母猪2400头;二期位于沅陵县七甲坪镇铜鼓村,占地面积88971m2,建筑面积17814m2,存栏基础母猪3600头。主要建设内容:①一期建设猪舍4栋(即配怀舍、分娩舍各2栋)、售猪区、消毒室、技术与兽医室、厂区道路、赶猪通道以及办公楼、员工宿舍及食堂、供电、给排水及配套环保工程等。建成后,一期年出栏商品仔猪65208头(折合成年猪13041头);②二期建设猪舍6栋(即配怀舍、分娩舍各3栋)、售猪区、消毒室、技术与兽医室、厂区道路、赶猪通道以及办公楼、员工宿舍及食堂、供电、给排水及配套环保工程等。建成后,二期年出栏商品仔猪97812头(折合成年猪19562头)。本次环评不包括标准化生猪育肥场建设。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和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沅陵分局预审意见,在严格按照《报告书》所列规模、地点、内容实施,落实相关污染防治、风险防范措施和本批复要求等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要认真落实《报告书》及预审意见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切实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 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文明施工,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做好水土保持。

2. 该项目应遵循“因地制宜、农牧结合、生态平衡、循环利用”原则,建立粪污“收集—转化—利用”三级体系,实现“农民获益、企业赢利、政府省力”,构建基于利益分享的长效机制。

3. 严格落实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用水”的原则合理设计一期、二期养殖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收集与排水系统。采用源头减排、粪尿自动分离、异位发酵床处理系统+立页增氧发酵污水处理系统,确保养殖生产废水安全处置,不外排。其中猪舍产生的尿液及产床冲洗废水经专门密闭管道收集进入集污池,通过自动喷淋装置将粪污均匀喷洒在异位发酵床垫料上,经充分混合好氧发酵后产生的轮换掉垫料作为有机肥外售,实现养殖场废水不外排、无害化及资源化。经异位发酵床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渗滤液通过收集池收集后由泵送到设置于猪舍下层的室内AO+立页增氧污水处理系统,经蒸发耗散不外排。该项目一期设置立页增氧污水处理系统2套,处理能力为2t/d;二期设置立页增氧污水处理系统3套,处理能力为3t/d,同时一期、二期分别设置容积为60m3、90m3的应急事故池,用于收集非正常运营情况下未能蒸发处理的渗滤液;猪舍产生的食槽冲洗废水排入各场区鱼塘(一期鱼塘设计容积667m³、二期鱼塘设计容积1334m³);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周边林地农肥使用,不外排。规范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并加强管理和维护,该项目禁止设置排污口,禁止将污(废)水外排进入地表水体。严格落实猪舍、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事故应急池、猪粪暂存池、医疗废物暂存间等区域的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同时加强对地下水的日常监测,密切监控地下水质情况。

4. 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①对猪舍产生的恶臭采取设置整体密闭排气系统、科学配置喂养饲料、及时清理猪舍、夏季采用“除臭风机+水帘”设施、加强猪舍通风并控制猪舍的温度、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进行防治;对猪粪暂存池产生的恶臭采用封闭式积粪池、喷洒除臭剂、及时清运等措施。对异位发酵床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恶臭,一是对集污池、渗滤液收集池采取密闭处理方式、科学投加杀虫剂和消毒剂、及时抽至异位发酵床与立页增氧发酵污水处理系统等;二是对异位发酵床、集污池及渗滤液收集池等设施定时喷洒除臭剂。同时加强场区绿化和日常环境卫生保洁。经采取上述除臭措施后,确保一期、二期养殖场无组织排放的氨气和硫化氢场界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表7标准。②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食堂屋顶排放。③严格控制《报告书》建议设置的200m卫生防护距离,当地规划部门应做好该项目一期、二期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用地控规,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学校、医院、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项目。

5.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采用“漏缝板+机械刮板”干清粪工艺收集到的猪粪经粪便暂存池(其中一期粪便暂存池总容积为121m3、占地100m2;二期粪便暂存池总容积为182m3、占地150m2)暂存后交由湖南生泰油茶有限公司油茶林施肥。固态猪粪在直接还田综合利用前,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处理,并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表6的规定,同时应满足《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农办牧〔2018〕1号)相关要求,不得超过当地油茶林的最大土地负荷量,因各种原因出现不能接纳的情况时,必须重新设立粪污消纳场地,防止造成面源污染和地下水污染。异位发酵床更换后的废垫料作有机肥生产原料外售。病死猪及母猪分娩胎衣在场区冷藏室暂存后,经沅陵县病死畜禽收集点收集后统一送溆浦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置,确保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怀化市人民政府研究怀化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问题专题会议纪要》(〔2018〕第59次)及《怀化市畜牧水产局关于加快做好我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怀牧渔发〔2018〕71号)等相关要求,做到安全无害化处理。废弃兽药及防疫防病医疗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应根据危险废物相关管理规定设置标志、管理台账,落实防渗漏、防扩散等措施,并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定期清运和处置。废包装物交由相关回收部门处理。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6. 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基础减振、隔声封闭和场区绿化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7.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养殖场地面应全面固化硬化(除绿地外),对猪舍、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事故应急池、猪粪暂存池、医疗废物暂存间等区域采取有效的防雨、防渗漏措施,事故应急池配置应急导流切换装置,切实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保持环境整洁,实现清洁养殖,严防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四、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五、《报告书》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工艺、规模、地点和拟采用的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环评文件。若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才开工建设的,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该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的环境监管由沅陵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将经批准的《报告书》送至沅陵生态环境分局。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