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毅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高性能功能材料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6-09-02 00:00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毅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高性能功能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或在我局网站意见征集栏目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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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202692日至202698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毅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高性能功能材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建设单位

湖南毅峰新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义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租赁湖南威晟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场地建设年产6000吨高性能功能材料建设项目。项目租赁场地28亩,场地已建设2栋生产车间、1栋综合楼,本项目新建仓库一栋并配套建设公用、辅助及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聚酰亚胺单体200吨(其中:联苯四甲酸二酐180吨、二苯醚四甲酸二酐20吨)、电子配套材料5800吨(其中:特种环氧树脂200吨、改性氨基固化树脂1000吨、增韧剂300吨、促进剂200吨、环氧胶黏剂1500吨、潜伏性单组分环氧胶黏剂400吨、丙烯酸酯胶粘防护材料500吨、聚氨酯粘结剂1000吨、有机硅粘结剂500吨、塑料助剂2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环境影响。落实施工期间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施工期间施工噪声、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

2废水污染环影响。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建设厂区给排水设施,标明清、污、雨水管及走向,达到明管输送可视可监测的要求。工艺废水经分类收集预处理后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2024年修改单中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间接排放标准(甲醛执行表3废水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和怀化天源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至天源污水处理厂,天源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中CODNH3-NTPTN达到《湖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T1546-2018)1中二级标准,其余因子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外排㵲水。初期雨水经厂区初期雨水池收集,经园区污水管网排至天源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㵲水。生活污水依托湖南威晟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至天源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㵲水。

3.废气污染影响。各生产车间投料、烘干、粉碎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统一采用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联苯四甲酸二酐、二苯醚四甲酸二酐生产线酸雾废气、改性氨基固化树脂生产线有机废气分别通过收集后,送至“碱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尾气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其他生产线有机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分别通过收集后,送至“冷凝+两级活性炭吸附”尾气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3)排放。其中,DA001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1标准要求;DA002排气筒非甲烷总烃、甲醛、酚类、氨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2024年修改单表4标准要求,氯化氢排放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2024年修改单表4标准要求;DA003排气筒氯苯类排放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2024年修改单表6标准,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1标准要求。

加强设备设施管理,采取密闭或负压操作等措施,确保企业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氯化氢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2024年修改单中表7排放限值要求,甲醛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3550-2026)3浓度限值要求,酚类、氯苯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3550-2026)2中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影响。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处置固体废物。废催化剂、釜残、冷凝残液、废活性炭、高浓度有机废液、实验室废物、布袋收集的粉尘、废导热油、废矿物油、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收集处置资质单位进行规范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废反渗透过滤膜、废分子筛、废包装材料(未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噪声污染影响。选用低噪声工艺和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及4类标准。

6.地下水及土壤污染影响。按照《报告书》的要求,厂区内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等措施。按要求规范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并定期监测水质。一旦发现水质异常,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7.其他。加强企业环境风险防控、预警和应急体系建设,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储备应急物资,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全面提升企业环境风险防控和环境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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