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怀化沅陵县清浪风电场110kV送出线路工程

发布时间:2026-08-04 00:30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怀化沅陵县清浪风电场11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或在我局网站意见征集栏目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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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2026年8月4日-2026年8月10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怀化沅陵县清浪风电场110kV送出线路工程

建设地点

怀化市新晃县晃洲镇、芷江县新店坪镇

建设单位

沅陵清浪坪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景晟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怀化市沅陵境内。项目总投资17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4万元。主要建设内容:线路工程自清浪风电场升压站起,止于110kV五沃线#104杆,全长约9.5km,新建杆塔41基,采用单回路架设;拆除110kV五沃线#104水泥杆1基,调整弧垂长度约2.5km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植被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实施生态修复。施工废水须收集处理后回用于工艺,不得排放。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临时道路,减少土地占用和地表扰动。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避免夜间施工。妥善处置工程弃土、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

(二)严格落实电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和《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进行输电线路路径设计和施工,确保工程建成投运后沿线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公众曝露限值(电场强度 4kV/m、磁感应强度 100μT)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确保变电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规范固体废物的收集、暂存和处置。

(四)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强化环境风险防控。加强与公众沟通和主动开展科普宣传,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依法公开环保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