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000吨生物有机肥厂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6-05-12 15:04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产3000吨生物有机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或在我局网站意见征集栏目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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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2026512-2026518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3000吨生物有机肥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辰溪县小龙门乡虎地村

建设单位

辰溪县畅通禽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怀化环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位于辰溪县小龙门乡虎地村,利用公司蛋鸡养殖场东北侧已有厂房建设年产3000吨生物有机肥厂。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2⠼/span>万元,占地面积为2000m2主要建设内容:厂房内设置原料堆场(连接鸡舍)、发酵区、堆存区,打包区,配套建设环保工程,办公、给排水、供电等辅助工程依托现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污染影响。“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处理原则布设厂区排水管网。项目无生产工艺废水排放。生物除臭喷淋塔废水通过循环水箱收集后回用并定期更换,更换的废水用于发酵工序,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依托辰溪县畅通禽业有限公司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2.废气污染影响。项目发酵工序产生的恶臭气体经生物除臭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9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中臭气浓度、H2S、NH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规定的排放标准;粉碎、筛分、造粒等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之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厂区喷洒生物除臭剂等措施实现厂区界达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规定的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H2S、NH3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规定的厂界标准值要求。

3.固体废物污染影响。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处置固体废物。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线;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严格执行国家和湖南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送有处理危险废物的资质单位依法处置;生活垃圾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4.噪声污染影响。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2类标准要求。

5.其他。强化应急管理。按要求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环保部门备案;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内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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