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新增一台DSA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6-02-10 15:44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新增一台DSA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或在我局网站意见征集栏目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怀化市鹤城区府前路2号(怀化市市民服务中心C栋四楼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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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45-271931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202629-2026213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新增一台DSA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靖州县鹤山路360

建设单位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沙宏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拟将外科楼一层病房(现已经空置)及污洗间、开水间区域改建成1DSA 机房及相关配套用房,并新购置一台DSA设备,DS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型号未定,设备参数为125kV/1250mA。项目总投资6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本项目的辐射防护应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及《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的相关要求。

2、切实做好辐射安全防护工作,按照要求对放射性工作场所进行分区管理,并设置明显的电离辐射标志、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状态指示。配备相应辐射监测仪器,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辐射监测,监测记录长期保存。

3、制定项目操作规程,修改完善辐射安全与防护相关管理制度,增强针对性和操作性。

4、做好辐射工作人员的放射性职业健康体检、个人剂量监测和辐射安全培训工作,建立规范的档案,加强档案管理。

5、将项目纳入医院辐射环境监测计划,做好自主监测工作,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