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中方红新材料有限公司戴卡新能源汽车储能电芯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重大变动)项目
发布时间:2025-12-12 17:41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省中方红新材料有限公司戴卡新能源汽车储能电芯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重大变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或在我局网站意见征集栏目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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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2025年12月11日-2025年12月17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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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湖南省中方红新材料有限公司戴卡新能源汽车储能电芯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重大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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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湖南省怀化市中方县泸阳镇中方产业开发区泸阳片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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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湖南省中方红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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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昆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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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湖南省怀化市中方县泸阳镇中方产业开发区泸阳片区。原《湖南省中方红新材料有限公司戴卡新能源汽车储能电芯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4年9月24日取得我局环评批复(怀环评〔2024〕46号),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1854m2,建筑面积约31873m2。项目于2024年9月开始动工建设,2025年6月完成了主体工程建设,并安装了3条PET系列膜生产线及1条PC/PP膜生产线,目前尚未正式投产运行。 本次变动属于重大变动,不新增用地,不新增产品种类,仅调整生产规模,并对部分建设内容进行变更,具体变更内容为:①拟将原批复的8条PET系列膜生产线变更为3条,4条PC/PP膜生产线变更为1条。②将其中2条PET系列膜生产线的涂布烘干工序由电供热改为生物质热风炉供热。③PC/PP膜生产线新增粉碎回用生产线及配套破碎生产车间。④在4#车间新增一条PET系列膜小试生产线。⑤调整PET系列膜生产所用原辅料。⑥对厂区内各生产车间布置进行优化调整。项目变动后,年产PET胶带300万平方米、PET硅胶保护膜190万平方米、PET离型膜420万平方米、PP膜250吨、PC膜250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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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环境影响。严格按照建筑施工扬尘防控“6个100%”要求,落实各项抑尘、降噪及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气污染影响。项目须确保各类废气经有效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PET系列膜生产线工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CO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确保甲苯、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PP/PE膜生产线及PET系列膜小试生产线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破碎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及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生物质热风炉燃烧废气分别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两根15米排气筒(DA004、DA005)排放,确保颗粒物、SO2、NOx满足《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相关排放限值要求;严格控制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管控,确保各生产环节密闭、物料储存与转移过程有效控制。厂界甲苯、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限值要求。 3.废水污染影响。严格落实“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合理布设厂区排水管网。本项目变更后无生产废水产生,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冷却塔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中方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两者较严值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经中方县工业园(泸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外排太平溪。 4.噪声污染影响。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5.固体废物污染影响。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废催化剂、废原料包装桶、废滤渣、固化废胶、废滤芯、废抹布、废活性炭、废包装瓶、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危废暂存间,建立规范的管理台帐,并严格落实转移联单制度,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废过滤网、生物质热风炉炉渣、除尘灰、废布袋等一般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暂存于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的场所,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6.地下水及土壤污染影响。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对生产车间、储罐区、危废暂存间等重点区域采取有效的防渗、防漏措施,制定并落实监测计划,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7.其他。严格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按要求修订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队伍建设,定期开展环境风险排查、应急培训和演练,全面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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