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汇坤农牧有限公司新建有机肥厂(猪粪)项目
发布时间:2025-09-25 13:20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省汇坤农牧有限公司新建有机肥厂(猪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或在我局网站意见征集栏目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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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2025年9月23日-2025年9月29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省汇坤农牧有限公司新建有机肥厂(猪粪)项目 |
建设地点 |
怀化市辰溪县小龙门乡桐木坪村十一组欧家尖山 |
建设单位 |
湖南省汇坤农牧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易恒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怀化市辰溪县小龙门乡桐木坪村十一组欧家尖山。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9万元,新建一条以猪粪为原料年产5万吨有机肥生产线;项目占地7288.5m2,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全封闭厂房发酵车间、陈华车间、搅拌车间以及生产车间,储运工程(原料车间、成品仓库和自动运输设施),配套建设废气、废水、固废等环保工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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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原则。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确保原材料指标及单位产品的物耗、能耗、水耗、资源综合利用和污染物产生量等指标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2. 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扬尘防控“6个100%+2”要求,做好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落实水土保持措施。 3.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①混料、发酵、贮存废气负压收集至生物除臭喷淋塔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废气中臭气浓度、H2S、NH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规定的排放标准;②陈化废气负压收集至生物除臭喷淋塔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废气中臭气浓度、H2S、NH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规定的排放标准;③破碎、筛分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规定的排放限值。④无组织废气,通过车间内自然沉降、厂区喷洒除臭剂,设置绿化隔离等措施实现厂区界达标,废气中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规定的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H2S、NH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规定的厂界标准值。 4.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处理的原则布设厂区排水管网。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水,原料仓库粪便渗漏废水,经原料车间收集沟收集至粪便渗漏废水收集池(10m3)暂存,定期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湖南省晟嘉农牧有限公司在建化粪池(20m3)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初期雨水在厂区西南侧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300m3),厂区四周设置雨水沟。初期雨水通过厂区雨水沟收集至初期雨水收集池暂存,用于厂区降尘、绿化,不外排。严格落实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等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5.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处置固体废物。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直接回用于生产线;实验室废液、废试剂瓶及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严格执行国家和湖南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送有处理危险废物的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废包装袋统一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6.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隔声、消音、吸声、减振和建设绿化带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7.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应急管理。按要求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环保部门备案;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8.加强污染源监测和信息公开。项目建成运行后,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和最新环保要求及时优化完善工艺设备和环保措施。按规定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定期向社会公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数据,接受公众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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