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制品深加工项目

发布时间:2025-08-15 08:39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生物制品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或在我局网站意见征集栏目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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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2025815-2025821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生物制品深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市黔城镇高新区生物基产业园

建设单位

洪江市泓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义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洪江市境内,租赁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市)株山片区生物基产业园标准厂房5000 m2;总投资5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一条鱼油胆固醇制维生素D3粉生产线及一条新鲜猪脑制动物脑胆固醇生产线,共设两个生产车间,三个仓库,一个锅炉房及其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生产产品方案为:维生素D31000t/a、动物脑胆固醇20t/a;副产品:氨水8.6t/a、猪脑渣247.65t/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落实报告书中的按照扬尘防控“6100%+2”要求,重点做好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落实水土保持措施。

2. 废水污染影响。生产过程工艺废水经蒸馏或静置分层后与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及其他生产废水统一收集至厂区废水接收池(容积200m3)后,一并排入园区配套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400m3/d,处理工艺为初沉池+调节池+混凝沉淀池+气浮机+水解酸化池+厌氧池+缺氧+高负荷曝气池+一沉池+二沉池+清水池)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至洪江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沅江;初期雨水经厂区初期雨水池收集后排至配套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至洪江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沅江。园区配套污水处理站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预处理后直接经园区污水管网排至洪江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沅江。

3. 废气污染影响。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分别在各产污工序通过管道收集,统一送至尾气处理系统(冷凝回收+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33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产生的含氨废气由管道统一送至氨气回收装置处理后,经33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产生的含尘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33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生物质锅炉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DA001排气筒有机物、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应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其中氨、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DA002排气筒污染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相应燃煤锅炉标准限值要求。加强设备设施管理,采取密闭或负压操作等措施,确保企业边界VOCs(以NMHC计)、甲醇、氯苯类、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氨、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厂区内VOCs(以NMHC计)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规定的限值。

4. 固体废物污染影响。蒸馏残渣、废催化剂、反应母液、废活性炭(生产工艺过滤与有机废气处理产生)、废冷凝残液、废硅胶板、废包装袋(沾染危险物质)等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的危险废物,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规范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沾染危险物质的废包装桶、瓶统一收集后交由原厂家回收利用;未沾染危险物质的废包装物、纯水制备产生的反渗透膜与废活性炭、锅炉软化水系统产生的废树脂、锅炉燃烧灰渣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要求,并落实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 噪声污染影响。选用低噪声工艺和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6. 地下水及土壤污染影响。按照《报告书》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落实分区防渗、防腐措施,并按要求规范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点监测水质,一旦发现地下水水质发生异常,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7. 其他。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制定并落实生态环境监测方案,根据监测结果不断优化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按要求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与应急事故池,确保非正常工况、事故状态下,各类污(废)水均得到妥善处置。加强企业环境风险防控、预警和应急体系建设,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及时完成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备案工作,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储备应急物资,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全面提升企业环境风险防控和环境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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