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芷江恒邦填缝材料生产项目
发布时间:2025-08-12 08:45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怀化芷江恒邦填缝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或在我局网站意见征集栏目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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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2025年8月12日-2025年8月18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怀化芷江恒邦填缝材料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芷江产业开发区 |
建设单位 |
怀化恒邦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皓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芷江产业开发区公坪镇顺溪铺村二组,租赁怀化皇饰建材有限公司1000m2闲置厂房建设本项目。项目依托已建成厂房布设生产区、原料仓库、成品仓库、打包办公区以及配套建设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50万元,建设美缝生产加工线 2 条、环氧彩砂生产加工线 2 条、堵漏王分装线 1 条,设计年产 500 吨美缝剂、800 吨环氧彩砂及分装 300 吨堵漏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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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影响。环氧彩砂、美缝剂生产过程中投料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搅拌、灌装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确保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符合《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严格控制项目生产过程中的物料储存、物料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及其他无组织排放,确保生产厂区内VOCs(以NMHC计)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符合《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附录B表B.1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企业边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影响。该项目无生产工艺废水排放,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林灌溉。 3.噪声污染影响。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主要噪声产生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管理。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第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含油废抹布、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其污染防治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并及时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废贮存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要求,项目产生的投料粉尘、废包装袋、废塑料试管等一般工业固废收集暂存定期外售或外委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影响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控措施,严格落实生产车间、危废贮存间等场所地面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7.风险防范措施。严格履行环保主体责任,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和相应的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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