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国家农科园生态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项目

发布时间:2024-12-09 20:14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怀化国家农科园生态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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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4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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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4126日至20241212(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怀化国家农科园生态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项目

建设地点

怀化市安江镇隆平大道东北侧

建设单位

洪江市兴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绿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洪江市兴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在怀化市安江镇隆平大道东北侧实施怀化国家农科园生态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项目处理规模为1000m3/d,占地面积596.6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隔栅池、三级隔油池、调节池、混凝气浮、应急事故池、厌氧池、缺氧池1#、缺氧池2#、好氧池、沉淀池、污泥池、巴歇尔槽、设备间、固体存放间、垃圾收集间、其他建筑工程和绿化工程;纳污范围为怀化国家农科园生态科技产业园一期(1#3#4#5#厂房)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处理采用“格栅+三格隔油池+污水调节池+混凝气浮+A2O工艺+沉淀池”工艺,尾水经市政管网排入洪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最后排入沅江。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扬尘防控“6100%+2”要求,重点做好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做好水土保持。

2.大气污染防治。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恶臭气体经构筑物密闭并配套负压抽风装置收集后引入生物除臭系统,通过“喷淋洗涤+生物滤池”工艺处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要求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同时采取在污水处理厂周边喷洒除臭剂,加强绿化等措施,确保污水处理系统无组织排放的氨气、硫化氢及臭气浓度厂界浓度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4之二级标准要求,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3.水污染防治。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铺设厂区排水管网。加强污水处理系统日常管理维护,同步建设进出水在线监测设备,确保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和洪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安江)进水水质的要求。污水处理各构筑物必须进行严格防腐、防渗处理,厂区内、外收排水管网全部采用防渗、防腐管道,防止污水外渗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4. 噪声污染防治。《报告表》要求落实降噪管理措施,对噪声进行控制,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管理。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第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含油抹布和手套、监测废液等危险废物,其污染防治应严格执行国家和湖南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并及时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项目产生的栅渣、沉砂和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工业污水处理设施产生污泥经压滤脱水后运至安江镇垃圾填埋场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相关环境管理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要求。

6、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储备应急物资,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全面提升企业环境风险防控和环境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