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50MW100MWh新型储能项目
发布时间:2023-04-17 18:19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50MW100MWh新型储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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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1日(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50MW100MWh新型储能项目 |
建设地点 |
怀化市鹤城区北环路 |
建设单位 |
怀化能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新瑞智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工程位于怀化市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项目总投资2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5万元,拟新建一座规模为50MW/10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并配套110KV升压站1座,站区内共设置 20 个 2.5MW/5MWh 集装箱式电池舱,20个PCS 交直流转换一体舱,总容量为 50MW/100MWh,电池舱内电池选用磷酸铁锂电池;110kV升压站布置在储能站区西侧,主变规模 1×63MVA,采用户外式布置,储能电池舱经 PCS交直流转换舱逆变升压后接入升压变电站 35kV母线,35kV 母线汇流后经升压变后通过1回110kV 线路就近接入湾塘220kV变电站110kV母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扬尘防控“6个100%”和《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落实污染控制措施,文明施工,减少扬尘、噪声、废水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严格落实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污染防治等环保措施。严格按照设计规程施工,确保本工程电磁环境影响满足国家相关法规和环境标准要求。 3、严格落实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采取优化储能电站设备平面布局,优选低噪声变压器,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确保电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储能电站内应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油池,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危险废物的运输、转移执行联单管理制度。 4. 加强公众沟通和电磁环境的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5.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电站事故油池防渗应满足国家相关要求,收集的事故废水和废油应按危险废物处置要求及时处置。按照相应规范和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严防突发环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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