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天心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会同县杨家渡村2400头父系养猪场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2-07-05 18:01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天心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会同县杨家渡村2400头父系养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或在我局网站意见征集栏目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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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2022年7月4日-2022年7月8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天心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会同县杨家渡村2400头父系养猪场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怀化市会同县广坪镇杨家渡村三万冲 |
建设单位 |
湖南天心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新瑞智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天心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会同县杨家渡村2400头父系养猪场建设项目位于怀化市会同县广坪镇杨家渡村三万冲。该项目总流转土地面积为300亩(折合200000m2),其中260亩(折合173333.3m2)为种猪场红线总占地面积,其余40亩(折合26666.7m2)为养殖废水消纳配套用地。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6570.04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母猪繁殖舍、保育舍、培育舍、测定后备舍等主体工程;新建综合用房、洗消间、工作间、烘干间、门卫消毒室、猪只中转站、物料静置间、配电间、有机肥预处理间、病死猪储存间、道路与景观绿化等辅助工程;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供冷、供暖等公用工程,以及恶臭、废水、噪声及固废治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存栏种母猪2461头,年出栏优质种公猪12087头、优质商品仔猪49938头及淘汰母猪1368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污染影响。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6个100%”要求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文明施工,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做好水土保持。 2.废气污染影响。项目猪舍区应采取加强舍内通风、采用节水型饮水器,饲料添加EM制剂、喷洒生物除臭剂、除臭风机+水帘、及时清除猪粪等综合措施;有机肥预处理车间全封闭、喷洒生物除臭剂除臭;污水处理区喷洒除臭剂除臭;此外还应加强场区内部及厂界绿化,确保猪舍、堆肥间及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恶臭污染物NH3、H2S经有效处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臭气浓度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的限值要求。运输生猪车辆注意消毒、保持清洁,减小运输过程臭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食堂油烟必须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要求。 3.废水污染影响。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机械清粪,自动清理,猪粪与污水分开收集,猪粪进入堆肥车间堆肥,猪尿、冲洗废水、堆肥渗滤液、生活污水等收集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预处理(格栅+固液分离+调节池+二级沉淀)+生化处理(厌氧+SBR+AOS+MBR)+氧化塘+消毒”处理工艺。非雨季项目部分废水经处理必须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旱作标准(GB5084-2021)、《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的相应标准要求后储存在事故调节池采用水泵和管道浇灌周边林地;雨季所有废水必须经处理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中较严标准后经专门压力排污管道排入广坪河。 项目废水必须采用“封闭式管道+下部水沟”收集方式,猪舍、有机肥预处理车间(包括堆肥渗滤液收集贮存池)、污水处理设施的地面及水沟、管道等废水收集运输系统必须进行防雨、防渗、防流失措施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同时加强对地下水的日常监测,密切监控地下水质情况。 4.固体废物污染影响。猪舍猪粪、饲料残渣、废水处理系统污泥、沼渣等定期清运至有机肥车间,通过堆肥、腐熟、储存后,作为有机肥基肥外售;病死猪及分娩废物暂存于病死猪储存间,定期送至会同县病死畜禽收集点后再统一送至溆浦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置;废脱硫剂由脱硫剂生产厂家回收再利用;废弃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废品回收单位回收;医疗废物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正单)的要求暂存后交由有危废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理,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须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分类收集、贮存,其中可回收成分送废品收购站回收,不可回收成分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5.噪声污染影响。采取优化生产车间与设备工艺平面布局,优选低噪声生产设备,厂界设围墙和加强绿化等综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要求。 6.其他。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执行清洁生产,落实各环节生产管理要求,减少跑冒滴漏,防止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减轻末端污染治理负荷,确保养殖废水安全利用和达标外排,养殖废水未经有效处理严禁外排项目地纳污水体;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应急防范措施,严防风险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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