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怀化溆浦茅坪11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
发布时间:2022-06-21 17:57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怀化溆浦茅坪11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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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6月20日至2022年6月24日(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怀化溆浦茅坪11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怀化市溆浦县卢峰镇 |
建设单位 |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怀化供电分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省湘电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怀化溆浦茅坪110千伏变电站位于怀化市溆浦县卢峰镇溆浦县供电公司旧址内,该变电站2019年12月投运,为户外变电站。变电站现有1台主变压器,容量1×50MVA,无功补偿装置1×4.8+3.6Mavr,110kV出线2回,35kV出线2回,10kV出线12回。本期扩建工程内容及规模:(1)扩建 2 号主变,容量为1×50MVA,新增无功补偿装置1×3.6+4.8Mvar。本期扩建在站内预留空地建设,不新征用地,其他配套设施、公用设施依托现有工程。(2)新建观音阁~九溪江线剖入茅坪 110kV 线路2条,新建杆塔 2 基,路径总长约0.2km;拆除原 110kV 观音阁-九江溪线#51。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落实污染控制措施,文明施工,减少扬尘、噪声、废水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 严格落实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污染防治等环保措施,确保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应要求,即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 3. 严格落实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采取优化变电站设备平面布局,优选低噪声变压器,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确保变电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变电站内应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油池,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危险废物的运输、转移执行联单管理制度。 4. 加强公众沟通和电磁环境的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5.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变电站事故油池防渗应满足国家相关要求,收集的事故废水和废油应按危险废物处置要求及时处置。修订变电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严防突发环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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