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创伤救治综合楼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2-05-13 09:50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创伤救治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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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2年5月12日至2022年5月18日(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创伤救治综合楼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怀化市鹤城区榆市路 |
建设单位 |
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航长沙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怀化市鹤城区榆市路225号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现有院区内,占地面积1748.42㎡,总建筑面积41941.3㎡,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栋地上19层,地下2层创伤救治综合楼,综合楼主要用于创伤救治,诊疗、手术、教学研究以及护理病房,共容纳病床床位数611张(床位中411床由诚信楼调整出,200床为本次新建的编制内病床)。具体布局:一层为住院门厅、急诊急救、抢救室、杂交手术室等,二层为急诊留观及EICU,设置28张留观床位及10张ICU床位,三至五层为手术部,其中三层设置医生辅助区及5间微创手术室,与诚信楼四层通过连廊连接;四层为设备层,五层设置12间层流手术室,六层为检验科、功能检查、康复用房及信息机房;七至十九层为标准护理单元,每单元设19间病房;地下2层规划停车位217个。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按照“6个100%”要求,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同时做好水土保持,有效避免或尽量减小施工噪声、废水、建筑固废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严格落实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布设院区排水管网。运营期创伤救治综合楼产生的特殊医疗废水经消毒+特殊医疗废水处理一体机预处理后与一般医疗废水一并排入院内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之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怀化市全城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外排太平溪。医院现有污水处理站采用“化粪池+格栅+调节池+一体化沉淀溶气除渣设备+絮凝沉淀+消毒”处理工艺,处理能力为1000m3/d,污水处理站排放口安装并运行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的在线监控设施。 3.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院内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各类构筑物产生的恶臭采取加盖密闭、配套建设臭气收集和除臭装置,并加强周边绿化、污泥及时清运等措施,确保污水处理站周边空气中H2S、NH3、臭气浓度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要求;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应标准后通过专用排烟管道由楼顶高空排放;加强停车场的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确保汽车尾气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4.严格落实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医疗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根据危险废物相关管理规定设置标志、管理台账,落实防渗漏、防扩散等措施,并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定期清运和处置;医院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经脱水、消毒后交有资质的部门处理;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优化设备平面布局,优选低噪声动力设备,对高噪设备采取消声、减振、隔音等措施,并加强院内减速禁鸣和院区绿化等措施,确保院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6.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按要求修订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严防突发环境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