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县兔产品精深加工项目(一期)
发布时间:2020-06-25 17:22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会同县兔产品精深加工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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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0年6月24日至2020年7月1日(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会同县兔产品精深加工项目(一期) |
建设地点 |
会同工业集中区水坪溪林业产业园 |
建设单位 |
会同县木叶山兔业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方瑞节能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会同县木叶山兔业有限公司拟在会同工业集中区水坪溪林业产业园实施会同县兔产品精深加工项目(一期)。该项目总占地面积6000m2,总建筑面积6142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屠宰车间等主体工程,新建待宰兔舍、原辅材料仓库、冷库、兔皮存储仓库等储运工程,办公综合楼、设备用房等辅助工程,以及供电、供热、给排水、消防等公用工程与环保工程。该项目建成后设计屠宰肉兔能力为:年屠宰肉兔200万只,年产兔肉1800t、兔头1500t、兔皮425t。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特别是全面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6+1”措施,文明施工,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做好水土保持。 2、水环境影响。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分类”处理的原则布设场区排水管网。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待宰兔舍冲洗废水、屠宰以及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分别收集后排入场区拟建污水处理系统(采用“厌氧-好氧”工艺)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中表3之三级标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均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会同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外排渠水。严格落实屠宰车间、待宰兔舍、污水处理站、废水收集池、事故池等区域的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 3、大气环境影响。对待宰兔舍产生的恶臭采取及时清理兔舍、加强通风、喷洒除臭剂等措施进行防治;对屠宰间和固废暂存间产生的恶臭采取强制通风、喷洒除臭剂、及时清理等措施;对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采取加盖密闭、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加强场区绿化和日常环境卫生保洁。经采取上述除臭措施后,确保恶臭污染物及臭气场界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该项目待宰间干清粪工艺清理的粪便收集至堆粪间外售作有机肥;屠宰间产生的兔血、兔内脏及不合格兔收集后交由养殖专业合作社制作饲料;污泥经脱水后与生活垃圾一并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规范建设固废暂存间,场内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 5.噪声环境影响。采取优化生产车间设备工艺平面布局,优选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6.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按强化应急管理。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