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柳铁路怀化段会同牵引变110kV供电工程
发布时间:2020-05-13 16:07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焦柳铁路怀化段会同牵引变110kV供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或在我局网站意见征集栏目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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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2020年5月12日-2020年5月18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焦柳铁路怀化段会同牵引变110kV供电工程 |
建设地点 |
怀化市会同县 |
建设单位 |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怀化供电分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焦柳铁路怀化段会同牵引变110kV供电工程位于会同县境内,建设内容为:新建百丈~会同110kV线路T接入会同牵引变线路工程,路径长约0.86km。除会同牵引站外终端塔采用双回路外,全线单回杆塔架设;新建飞山~林城110kV线路T接入会同牵引变线路工程,路径长约12.8km。除会同牵引站外终端塔采用双回路外,全线单回杆塔架设。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态环境污染影响。应注意对线路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段、会同渠水国家湿地公园及高椅风景名胜区炎帝故里景区段的生态保护,严控塔基建设施工范围,避免随意扩大施工范围,严禁向会同渠水国家湿地公园水质保育区排污。输电线路经过丘陵山区林地时,应尽量采取高低腿,尽量加大档距跨越,尽量减少占地和树木砍伐,防止生态破坏和景观的影响。做好塔基工程土石方平衡和开挖临时堆土的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2.施工期污染影响。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文明施工,按照“6个100%”要求,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租用民房的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家肥使用或林地浇灌,施工废水应经絮凝沉淀、隔油除渣等简单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降尘,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施工场地和营地产生的生活垃圾应设专人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场所妥善处置,剥离的表土单独存放,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采用临时隔声防护等措施,降低施工期对周边敏感点的噪声影响。 3.电磁辐射污染影响。应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进行设计和施工,输电线路经过居民敏感区时,应尽量优化,避免跨越常住人的房屋,若无法避让必须跨越房屋时,应采取高跨设计,适当抬高对地高度,并保证导线连接与接续部分接触良好,确保跨线的民居居住环境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的相关要求;架空输电线路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禽畜养殖地、养殖水面、道路的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kV/m(频率50Hz)。 4.其他。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工程依托的现有变电站事故油池防渗应满足国家相关要求,收集的事故废水和废油应按危险废物处置要求及时处置。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加强电磁环境的科普宣传,完善线路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设置,预防和减少纠纷,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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