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整体迁建项目
发布时间:2020-05-12 16:10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整体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怀化市鹤城区府前路2号(怀化市市民服务中心C栋四楼410)
邮编:418000
联系电话:0745-271931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5月15日(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整体迁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渠阳镇拥军路与纬八路交汇处西南侧 |
建设单位 |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大自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拟在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渠阳镇拥军路与纬八路交汇处西南侧实施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整体迁建项目。该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15626.87m2,建筑占地面积3723m2,总建筑面积为18691.27m2,主要建设门诊综合楼、住院综合楼、食堂、固废收集站、污水处理站及其他配套设施。设置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皮肤、眼科、耳鼻喉科、口腔、肿瘤、骨伤科、肛肠、老年病、针灸、推拿、康复、感染性疾病科等诊疗科目,不设置传染病诊疗科室及病房。医院拟设置床位200张。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特别是全面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6+1”措施,文明施工,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做好水土保持。 2、水环境影响。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布设院区排水管网。该项目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站一座,采用“一级处理(混凝沉淀)+消毒处理”工艺。化验室产生的特殊废水经预处理后与其它医疗废水一并进入院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之预处理标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之三级标准后排入城市下水管道,最后排入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3、大气环境影响。优化院区平面布局,合理布置院区污水处理站位置,污水处理站恶臭源采取封闭式设计,确保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固体废物须分类收集处置,确保各类固废及时清运和处置。按相关规范要求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院内暂存医疗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污水处理设施中的污泥经干化消毒后与其他医疗废物一起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噪声环境影响。合理布局院区噪声源,对高噪设备采取减振、隔音措施,与此同时,采取措施妥善控制突发性噪声,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6.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在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置全过程的管理,严禁医疗废物外泄。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与维护,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防范环境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