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无害化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改扩建项目
发布时间:2020-05-22 15:03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麻阳苗族自治县无害化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或在我局网站意见征集栏目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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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2020年5月21日至2020年5月27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麻阳苗族自治县无害化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麻阳苗族自治县高村镇枫木林、兰丝垅两村与兰里镇锦江村交汇的冬瓜冲地块,现麻阳苗族自治县无害化垃圾填埋场场内 |
建设单位 |
麻阳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怀化环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麻阳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麻阳苗族自治县高村镇枫木林、兰丝垅两村与兰里镇锦江村交汇的冬瓜冲地块,现麻阳苗族自治县无害化垃圾填埋场场内实施渗滤液处理站改扩建项目。该项目新增占地面积450m2,新增用地依托垃圾填埋场现有空地进行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化药池1栋、石灰仓库1栋、室外生化综合污水处理池池组1处,并对现有渗滤液处理设备设施进行改造。渗滤液处理能力由现有100m3/d扩容改造至200m3/d。渗滤液处理工艺由现有“预处理+A/O+芬顿+BAF”工艺改造为“预脱氮+A/O+A/O+一级FENTON+BAF生物滤池(2级)+二级FENTON”处理工艺。其他供电、给排水、消防、办公生活、值班房等公辅工程与环保工程依托现有工程或配套改造。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污染影响。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6个100%”要求,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文明施工,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做好水土保持。 2.废气污染影响。对渗滤液处理系统产生的恶臭采取加盖密闭、喷洒除臭剂、加强通风及周边绿化等措施,并规范垃圾填埋作业,确保填埋场粉尘污染物场界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之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氨气、硫化氢等恶臭污染物场界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要求。 3.废水污染影响。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改造填埋场场区排水管网。规范改造填埋场渗滤液收集调节池,做好渗滤液收集调节池的防腐防渗工作。该项目设备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和填埋场渗滤液经调节池+渗滤液处理系统(“预脱氮+A/O+A/O+一级FENTON+BAF生物滤池(2级)+二级FENTON”处理工艺)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后外排。渗滤液处理各构筑物必须进行严格的防腐、防渗处理,收排水管网全部采用防渗、防腐管道,防止渗滤液外渗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建立完善的填埋场地下水监测系统,密切监控地下水水质状况,防止地下水环境污染。 4.固体废物污染影响。该项目渗滤液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经浓缩+机械压滤工艺脱水后与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5.噪声污染影响。采取优化渗滤液处理系统设备工艺平面布局,优选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设备采取消声、减振、隔音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6.其他。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按要求修订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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