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县三道坑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0-05-18 15:32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芷江县三道坑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或在我局网站意见征集栏目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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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2020年5月15日-2020年5月21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芷江县三道坑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芷江侗族自治县三道坑镇牛皮寨村

建设单位

芷江侗族自治县三道坑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芷江县三道坑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位于怀化市芷江县三道坑镇牛皮寨村、湖南芷江明山省级森林公园规划的管理服务区和一般游憩区内,湖南芷江三道坑省级自然保护区外。该项目集游客服务中心区、管理所片区及金顶片区于一体,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80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游客服务中心区,包括游客服务中心、生态停车场、风雨长廊、景区大门等;改造管理所片区内部现有建筑,包括办公用房风貌改造和停车场改造等;新建金顶片区,包括登高揽胜区(含观景平台、许愿亭、许愿树、金顶书院、金顶售卖点、摘星台、生态厕所等)、观星坪及餐饮区(含餐饮及服务用房、观星坪、高山草海、露营基地、生态厕所等)、休闲活动区(含鸳鸯池、一方池、一圆池、木栈道、观景平台、休息平台等)及管理用房、防护瞭望台、公路沿线植物景观与绿化等,并配套建设各片区供电、供排水、消防等公用工程与环保工程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态环境影响。项目改建、新建设施应与周边景观环境相协调;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控施工范围,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工程评价范围内的动植物,特别是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和古树名木,禁止捕杀野生动物。项目使用混凝土、砂石料、木材等必须从明山省级森林公园外统一采购,禁止在森林公园内开山炸石、伐木取材和设置混凝土搅拌场;做好工程土石方平衡和开挖临时堆土的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水土流失;严禁在明山森林公园内设置施工生产生活区、取土场、弃渣场等。

2.施工期污染影响。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文明施工,按照“6个100%”要求,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租用民房的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家肥使用或林地浇灌,施工废水应经絮凝沉淀、隔油除渣等简单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降尘,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施工场地和营地产生的生活垃圾应设专人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场所妥善处置,剥离的表土单独存放,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采用临时隔声防护等措施,降低施工期对周边敏感点的噪声影响。

3.废气污染影响。餐饮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应标准后由专用管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对停车场废气、垃圾收集点以及公厕产生的恶臭等,通过加强日常管理、及时清运、设置绿化带等措施,确保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场界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之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要求。

4.废水污染影响。游客服务中心区、管理所片区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各片区化粪池收集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之三级标准后由区域污水管网接入三道坑集镇(原五郎溪乡)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外排五郎溪;金顶片区拟设3处生态厕所收集游客生活污水,生态厕所污水定期清掏做草海、景观绿化以及周边植被农肥利用,不外排。观星坪及餐饮区设隔油池、化粪池及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达标后做景观绿化用水回用,不外排。

5.固体废物污染影响。加强生活垃圾的收集、暂存、运输管理,垃圾暂存点做好防渗、遮雨措施,防止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餐厨垃圾与隔油池收集的浮油须按照《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184-2012)要求采用密闭防腐专用容器盛装后交由有资质餐厨垃圾处理厂处理。

6.噪声污染影响。采取基础减振、隔声封闭和场区绿化等措施,确保金顶片区场界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1类标准,游客服务中心区、管理所片区场界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

7.其他。强化应急管理,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严防突发环境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