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大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pcs摄像头项目

发布时间:2020-03-13 15:35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华大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pcs摄像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或在我局网站意见征集栏目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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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2020年3月11日-2020年3月17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2000万pcs摄像头项目

建设地点

麻阳县工业集中区长寿产业园鸿源楼

建设单位

湖南华大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大自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华大科技有限公司拟租赁麻阳工业集中区长寿产业园标准化厂房鸿源楼实施年产2000万pcs摄像头项目。该项目共租赁厂房面积4826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租赁长寿产业园标准化厂房鸿源楼一至四层,购置设备并外购电子元器件,通过印刷、贴片、回流焊、超声波清洗、贴盖镜头、调试焦距、焊接马达及驱动器、检测、包装等工序组建年产2000万pcs摄像头。并配套建设供电、给排水、消防等公用工程与环保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环境影响。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重点做好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按照“6个100%”要求,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文明施工,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做好水土保持。

2.废气污染影响。对生产车间回流焊、手工焊锡工序产生的含锡烟气(含微量有机废气)分别经密闭收集与在各焊接工位设置局部集气罩,经负压抽吸方式集中收集后,采用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厂房楼顶且高于屋顶3m的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确保焊锡烟尘(锡及其化合物)及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之二级标准要求。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严格控制锡膏挥发性有机物的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监控点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限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之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废水污染影响。该项目超声波清洗废水经中和预处理后与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车间地面清洁废水、员工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之三级标准后排至长寿产业园区污水管网,再进入长寿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老溪。

4.固体废物污染影响。该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锡膏罐等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其污染防治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工业固废分别收集后由供应商回收利用或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长寿产业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厂内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

5.噪声污染影响。采取优化生产车间设备工艺平面布局,优选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6.其他。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按要求制订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严防突发环境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