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七甲坪镇粮油加油站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0-01-09 16:07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沅陵县七甲坪镇粮油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或在我局网站意见征集栏目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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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2020年1月9日-2020年1月15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沅陵县七甲坪镇粮油加油站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沅陵县七甲坪镇出贡桥 |
建设单位 |
沅陵县七甲坪镇粮油加油站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沅陵县七甲坪镇粮油加油站翻新改建项目位于沅陵县七甲坪镇出贡桥。该项目总占地面积4200m2,总建筑面积1149.63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罩棚、加油岛、站房(设置营业厅、值班室、配电间、工具间及卫生间等)、储油罐区等主体工程,配套建设密闭式卸油点、自动洗车房(清水冲洗,不添加洗涤剂)、供电、给排水及消防等辅助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等。站区设有4台双枪加油机、2个25m392#汽油埋地卧式双层钢制储油罐、1个25m395#汽油埋地卧式双层钢制储油罐、1个25m30#柴油埋地卧式双层钢制储油罐,总容积87.5m3(柴油容积折半),属于三级加油站。该加油站不涉及汽车美容、维修等经营活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影响。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加油、卸油、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油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应设置一次、二次油气回收装置对油气进行回收,并加强油罐、油泵等压力容器及工艺管道的日常维护和安全管理,确保该项目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之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影响。完成加油站现有环境问题的整改,做到“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配套建设洗车废水处理站,确保洗车废水经全部收集通过调节池+混凝沉淀+砂滤+消毒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洗车,不外排;场地清洁废水、初期地面雨水经排水沟收集后进入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清洁,不得外排;另配套建设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确保站区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周边农林绿化追肥,不得外排。站区埋地卧式双层钢制储油罐与工艺管道应按照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设计和施工。在加油区设置罩棚,地面采取混凝土硬化处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开展地下水常规监测,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3.固体废物污染影响。运营期隔油沉淀池产生的含油污泥、定期清理储罐产生的油泥等危险废物,应根据危险废物相关管理规定设置标志、管理台账,落实防渗漏、防扩散等措施,并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定期清运和处置;生活垃圾、废弃手套及清洁毛巾等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垃圾处理场填埋处置。 4.噪声污染影响。采取隔音降噪和管理措施,对噪声进行衰减和控制,确保加油站厂界噪声达标。 5.其他。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按要求制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严防突发环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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