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大别溪生态漂流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0-01-09 16:04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沅陵大别溪生态漂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或在我局网站意见征集栏目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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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2020年1月9日-2020年1月15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沅陵大别溪生态漂流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沅陵县五强溪镇合仁坪村 |
建设单位 |
沅陵五强溪漂流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沅陵大别溪生态漂流建设项目位于沅陵县五强溪镇合仁坪村。该项目配套服务区占地面积为901.09m2,总建筑面积为680m2。漂流起点位于沅陵县五强溪镇合仁坪大桥,终点位于漂流出口处五强溪水电站大坝尾端,漂流段全长8.5km,垂直落差约60m,漂流宽度为4m,水深约0.6m。同时配套建设了起点与终点游客接待中心及相关配套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影响。对起点和终点游客接待中心垃圾收集点产生的恶臭气体,采取密闭、定期喷洒除臭剂并及时清运等方式进行防治,同时加强游客接待中心停车场的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确保恶臭气体、汽车尾气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2.废水污染影响。运营期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布设起点及终点游客接待中心排水管网。终点游客接待中心整改新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确保终点游客接待中心公厕污水和浴室淋浴废水全部经收集进新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之一级标准后,截入终点游客接待中心西面40m处的五强溪镇石公坪村现有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系统,经现有排污口排入沅江,不得新建排污口;起点游客接待中心公厕污水经现有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林绿化追肥,不外排。 3.固体废物污染影响。加强游客接待中心生活垃圾的收集、暂存、运输管理,做好垃圾收集点防渗、遮雨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至垃圾处理场填埋处置。 4.噪声污染影响。采取基础减振、隔声封闭和场区绿化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 5.其他。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按要求制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严防突发环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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