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鑫合晟新材料有限公司12000t/a废镀锡铜包钢电积分离回收金属锡、铜项目
发布时间:2019-12-30 14:19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省鑫合晟新材料有限公司12000t/a废镀锡铜包钢电积分离回收金属锡、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或在我局网站意见征集栏目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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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2019年12月16日-2019年12月20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省鑫合晟新材料有限公司12000t/a废镀锡铜包钢电积分离回收金属锡、铜项目 |
建设地点 |
辰溪县火马冲工业集中区 |
建设单位 |
湖南省鑫合晟新材料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省鑫合晟新材料有限公司12000t/a废镀锡铜包钢电积分离回收金属锡、铜项目位于辰溪县火马冲工业集中区原国营红灵机械厂内。该项目租赁占地面积5395.5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依托原国营红灵机械厂四栋闲置厂房改造建设破碎车间、电积退锡车间、电积退铜车间、电积铜车间等主体工程,新建1栋危化品仓库等储运工程,办公、宿舍楼等辅助工程依托原国营红灵机械厂闲置厂房改造建设,供电、给排水、消防等公用工程与环保工程则配套新建。该项目以外购的废净镀锡铜废料为原料,采用自主知识产权的发明专利技术ZL201110362191.2的“一步法无污染循环电积”湿法冶金新技术组织生产,即在碱性介质水溶液中进行化学处理提取金属,生产规模为年处理12000吨废镀锡铜包钢,年回收粗锡锭357.319吨、电解铜718.433吨、铝粒199.971吨、废铁压块10618.942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环境影响。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重点做好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按照“6个100%”要求,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文明施工,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做好水土保持。 2.废气污染影响。该项目退锡工序产生的碱雾采取在整个退锡槽上方设置集气罩,经负压抽吸方式集中收集后采用1台水吸收塔处理后由1#15米高排气筒排放;对电积铜工序产生的含氨废气采取在整个电积铜槽上方设置集气罩,经负压抽吸方式集中收集后采用三级水吸收塔处理后由2#15米高排气筒排放,氨浸铜工序产生的含氨废气通过密闭抽气管道收集后并入电积铜工序含氨废气三级水吸收塔处理后由2#15米高排气筒排放,确保外排废气中氨气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限值要求;对电积退铜工序产生的含氨废气采取在整个退铜槽上方设置集气罩,经负压抽吸方式集中收集后采用二级水吸收塔处理后由3#15米高排气筒排放,确保外排废气中氨气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限值要求;原料预处理碾压、输送、磁选、破碎等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分别经配套设置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4#15米高排气筒排放,锡熔炼工序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亦由4#15米高排气筒排放,确保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符合《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表4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锡及其化合物排放符合《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表3排放限值要求。加强生产车间无组织废气排放管理。在生产各个环节应严格控制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设备管理、密闭操作、生产车间设置机械通风等措施,确保企业边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颗粒物、氨气浓度分别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之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要求,锡及其化合物浓度符合《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表5规定的限值要求。 3.废水污染影响。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该项目无生产工艺废水排放,生产过程中电积槽电积液循环使用,不外排;碱水洗塔废水分类排入清洗池分别回用于退锡、退铜物料清洗用水,不外排;退锡、退铜物料清洗废水可直接回用至退锡、退铜电积槽内作电积液补充水,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在火马冲工业集中区污水管网未接通前,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之三级标准后定期用槽车运至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外排;工业集中区污水管网接通后,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直接纳入工业集中区污水管网,再进入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外排。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原则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湿法生产车间、废水收集池、应急事故池、危废暂存间等区域的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加强对周边地下水的日常监测,密切监控地下水质情况。 4.固体废物污染影响。该项目电积退锡、电积退铜及氨浸退铜工序产生的含锡、含铜槽泥,设备保养维护产生的废机油等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其污染防治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并记录处理量和去向;原料预处理工序产生的除尘灰、锡熔炼工序产生的除尘灰、废布袋等一般工业固废分别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或外售综合利用;产生的废包装袋(桶)返还供应厂商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工业集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厂内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 5.噪声污染影响。采取优化生产车间设备工艺平面布局,优选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6.其他。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的储运、使用和管理,设置湿法生产车间内电积槽+围堰+积液池、车间外应急事故水池及厂外小溪截流措施为主体的三级防控措施。按要求制订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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