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坳污水处理厂
发布时间:2019-10-16 17:02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黄金坳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怀化市鹤城区府前路2号(怀化市市民服务中心C栋四楼410)
邮编:4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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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10月14日至10月18日(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黄金坳污水处理厂 |
建设地点 |
怀化市鹤城区黄金坳镇 |
建设单位 |
怀化市鹤城区创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怀化市鹤城区创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拟在怀化市鹤城区黄金坳镇实施黄金坳污水处理厂项目。该项目总用地面积5000.13m 2,其中:近期(2020年)规模1000m3/d,占地面积3061.84m 2,远期(2030年)规模4000m3/d,预留用地1938.29m2。本次环评仅对近期污水处理规模及其配套的污水管网建设进行评价。该项目(近期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6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格栅渠、调节池、AAO生化池、二沉池、机械絮凝池、紫外消毒及计量渠等污水处理设施以及污泥池、污泥脱水间等污泥处理设施,同时配套给排水、供配电、自动在线监测、道路硬化、绿化等附属工程,近期配套建设污水管网总长3.99km。污水处理采用AAO污水处理工艺,紫外消毒,污泥机械浓缩脱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环境影响。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特别是全面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6+1”措施,文明施工,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做好水土保持。 2、水环境影响。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布设厂区排水管网。加强污水处理系统日常管理维护,加强对接管水质的监控管理,尾水安装污水水量自动计量装置、自动比例采样装置、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确保污水处理厂出水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污水处理各构筑物必须进行严格防腐、防渗处理,厂区内、外收排水管网全部采用防渗、防腐管道,防止污水外渗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3、大气环境影响。营运期做好恶臭污染防治工作。处理设施密闭,并将恶臭气体收集采用离子除臭法处理后通过建筑物屋顶排放,同时采取污泥及时清运、设置绿化隔离带等有效措施控制恶臭气体的产生和排放,防止污染环境和扰民。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栅渣、沉砂、污泥暂存场所须采取防雨、防渗措施。污泥经浓缩池加药机械脱水至含水率50%以下与栅渣、沉砂及时清运,和生活垃圾一并送往垃圾填埋场处理。 5.噪声环境影响。采取优化厂区设备工艺平面布局,优选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设备采取消声、减振、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6.环境风险防控。及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防止污水事故性排放和禁止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严防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