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02 14:43 信息来源:怀化市环保局

怀化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年1月)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切实做好环保信息公开,不断增强环保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力助推了全市生态文明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一是领导重视,提供有力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黄瑜同志任组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潘杰、党组成员副局长李辉连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局党组定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和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重点解决责任机制、工作运转机制和其他难点问题。在人力物力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每年预算政务公开办公经费2万元,并在市民服务中心政务窗口安排了2名固定工作人员。

二是层层压实,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责任机制。将政务公开各项任务纳入科室年度绩效评估内容,细化分解到相关科室,切实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政务公开意识,强化了政务公开责任,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逐步形成了政务公开工作高效科学运转的机制。在政府信息生成之后,各科室都能自觉进入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程序,填报《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先由科室负责人预审,再送局办公室进行保密审查,最后送分管领导审批,确定每个政务信息是否公开,一旦确定可以公开,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则由科室将信息纸质件、电子件及该信息《政务公开材料呈送审批单》送交宣教中心在环保网站公布并送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017年,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务信息818条,其中,人事教育7条,总量减排3条,固废管理4条,环境影响评价545条,环境监察18条,核与辐射1条,法制宣传22条,自然生态保护4条,污染防治8条,规划财务9条,环境监测184条,生态创建8条,机关党建4条。

三是完善制度,夯实公开基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尤其注重将领导机制、工作机制、监督机制落实到政务公开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全面实行监督考核制度、行政许可公示制度、效能投诉制度、服务承诺制度、首问责任制度。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建立政务公开投诉管理制度、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定期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政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四是严格要求,严肃追责问效。加强工作调度,对责任科室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议,进行综合分析,及时掌握工作进展,认真分析问题实质,积极探索改进工作。并由局办公室、宣教中心、监察室牵头,对工作进展实行每月一统计,每季一督查和半年一讲评。

二、强化平台建设,增强公开实效

在思想上实现了“要我公开”向“我要公开”转变;在内容上实现了“结果公开”向“过程公开”转变;在方法上实现了“单向公开”向“互动公开”转变。做到了“四落实”,即落实专项经费、落实机构人员、落实办公场所、落实操作平台,进一步提高公开质量。

一是信息内容全面。严格按照保障清单的内容进行信息公开。

1.在环保网站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有:

①环境质量状况信息:怀化市质量状况月报、怀化市地表水水质状况月报、怀化市空气质量月报、怀化市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季报。

②减排信息:减排脱硝工程项目实施情况。

③辐射、固废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情况,创建全国医疗废物综合管理示范城市工作情况。

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情况,重金属污染治理情况。

⑤污染源在线监控情况。

⑥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报告表审批情况、三同时验收情况等。

⑦行政处罚决定书。

2.行政权力运行情况公开,促进了下放行政审批权工作。

经过清理行政许可项目,我局下放了4个行政许可项目,即:①环境污染限期治理项目延期完成治理任务审批;②排污申报登记;③排污变更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大气、水)核发;④防治污染设施的拆除或闲置许可。仅保留了2个行政许可项目,都在政务中心实现网上公开办理。保留的2个项目为: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②危险废物经营转移许可。

二是内容更新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全面公开。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各科室做到了凡是经审查可以公开的信息,在信息生成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对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三是公开重点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环保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我局把现行有效的国家环保部门规章作为重点内容在网上开进行宣传,切实增强了公众对各类涉环工作的了解。我局还在政务、党务公开公示栏上专门开辟专栏公开公示人、财、物、事的管理情况。不定期将我局的人事任免、入党提职、财务收支、固定资产管理、车辆运行等情况在公示栏上予以公开。

四是公开成效显著。通过扎实开展各项环保工作,全市环境质量保持总体稳定。2017年,全市13个县市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91.3%,比2016年提升6.7个百分点,其中市区空气优良率为86.3%,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04、同比变好4.5个百分点,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保持全省第二;4个县在全省排名前10位,其中沅陵、麻阳分别排名第二、四位;全市46个地表水常规监测断面水质达Ⅰ—Ⅲ类的45个、占97.8%,水质状况评价为优;14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Ⅱ类标准(执行标准为Ⅲ类),达标率100%。

三、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形式。

一是加强环保网站建设,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我局环保网站有100平方米左右的固定机房,配备了3名管理人员,1名网络专干,每年投入5—10万元网络维护管理资金。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立了30多个栏目,主动公开系统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得到各级领导、群众的充分认可,在社会各界有较高知名度。

二是加强与市政府门户网站的链接,主动经常向市电子政务办汇报请示工作,及时解决我局网站建设中碰到的一些紧急问题。全年我局共向省环保厅门户网站、市政府门户网站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报送各类环保信息810多条,为全社会了解环保工作起到了较好宣传作用。

三是注重有效发挥市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报纸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重大事项,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利用怀化电视台、怀化日报、怀化广播电台等平台,大力开展环保宣传工作,在国家、省、市等各级媒体发表各类宣传文章,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环境教育基地。

四是认真接受市人大的评议和市政协的监督。2017年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今年共接到建议提案2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1件。接到建议提案后,按照局党组的安排,由我科牵头,由各责任科室承办。答复初稿完成后,我们逐一上门与代表和委员们见面,汇报并征求意见,代表和委员们对答复均表示满意。今年的2件建议提案均已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见面率、答复率、满意率100%。

五是加大对环境污染检查和信访、纠纷的处理力度。深入开展污染源日常监管随机抽查、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及危险废物、冶炼化工等重点行业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200人次,排查企事业单位352家,责令186家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开展整改,安全转移危险废物526吨,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5起、罚款130万元,调处各类环境信访投诉案件316件。

六是在群众便于观看的地方设立政务公开墙或公开栏。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公布,并把党务公开考核办法、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强化依法行政打造廉洁环保等内容一同上墙公示。全年在党务政务公开公示栏上公布政府信息80余条。

七是建立公众与环保的有效沟通渠道。2017年,已按要求使用12369环保举报平台和环境信访系统,所有举报投诉件均按期办理,没有不合格办理件;正常使用信访系统并处理上级转办案件,做到了按规定履行信访、举报工作职责,无上级信访、举报督办件。

四、存在不足与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7年,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实现了新的跨越,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如思想认识上还需进一步提高,工作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增强,方法措施上还有待进一步创新等。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解放思想,以问题为导向,切实改进工作方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