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01 15:32 信息来源:怀化市环保局
怀化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2月)
2015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任务,推动了全市环保工作再上台阶。
一、加强领导,完善公开机制
一是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黄瑜同志任组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潘杰、党组成员副局长李辉连、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罗永红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局党组定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和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重点解决责任机制、工作运转机制和其他难点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为实行政务公开提供人力物力支持,全年预算政务公开办公经费2万元,在窗口安排2名固定工作人员。
二是明确职责,建立责任机制。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责任机制。把政务公开的各项任务分别明确到相关科室,制定了《怀化市环境保护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细则》。通过全面落实考核细则,全局干部职工提高了政务公开意识,强化了政务公开责任,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逐步形成了政务公开工作高效科学运转的机制。在政府信息生成之后,各科室都能自觉进入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程序,填报《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先由科室负责人预审,再送局办公室进行保密审查,最后送分管领导审批,确定每个政务信息是否公开,一旦确定可以公开,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则由科室将信息纸质件、电子件及该信息《政务公开材料呈送审批单》送交宣教中心在环保网站公布并送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环保网站全年主动发布政务信息479条,其中环保新闻稿280条,累计访问量10万人次。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运行机制。我局完善了《怀化市环境保护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制度》,把领导机制、工作机制、监督机制贯穿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全面实行监督考核制度、行政许可公示制度、效能投诉制度、服务承诺制度、首问责任制度。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建立政务公开投诉管理制度、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定期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政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四是加强督查落实,建立跟踪机制。加强工作调度,对责任科室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议,进行综合分析,及时掌握工作进展,认真分析问题实质,积极探索改进工作。并由局办公室、宣教中心、监察室牵头,对工作进展实行每月一统计,每季一督查和半年一讲评,全年发布工作通报2期。
二、规范建设,提高公开质量
在思想上实现了“要我公开”向“我要公开”转变;在内容上实现了“结果公开”向“过程公开”转变;在方法上实现了“单向公开”向“互动公开”转变。做到了“四落实”,即落实专项经费、落实机构人员、落实办公场所、落实操作平台,进一步提高公开质量。
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规范。严格按照保障清单的内容进行信息公开。
1.在环保网站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有:
①环境质量状况信息:怀化市质量状况月报、怀化市地表水水质状况月报、怀化市空气质量月报、怀化市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季报。
②减排信息:减排脱硝工程项目实施情况。
③辐射、固废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情况,创建全国医疗废物综合管理示范城市工作情况。
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情况,重金属污染治理情况。
⑤污染源在线监控情况。
⑥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报告表审批情况、三同时验收情况等。
⑦行政处罚决定书。
2.行政权力运行情况公开,促进了下放行政审批权工作。
经过清理行政许可项目,我局下放了4个行政许可项目,即:①环境污染限期治理项目延期完成治理任务审批;②排污申报登记;③排污变更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大气、水)核发;④防治污染设施的拆除或闲置许可。仅保留了2个行政许可项目,都在政务中心实现网上公开办理。保留的2个项目为: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②危险废物经营转移许可。
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全面公开。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各科室做到了凡是经审查可以公开的信息,在信息生成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对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全年共收到网民咨询投诉4件,如舞水河环境污染治理问题;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问题等均予以有效回复。
三是公开的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环保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我局把宣传《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作为重点内容在网上开进行宣传,切实增强了公众对各类涉环工作的了解。我局还在政务、党务公开公示栏上专门开辟“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栏目,公开公示人、财、物、事的管理情况。不定期将我局的人事任免、入党提职、财务收支、固定资产管理、车辆运行等情况在公示栏上予以公开。
四是公开的效果更加明显。政务公开促进了环保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市区自去年1月1日起按国家新标准实时监测发布6参数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78.6%,按AQI指数排名全省第4;各县级城市按3参数老标准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市共完成重点减排项目425个,淘汰报废老旧机动车66559辆。市本级创模规划通过国家评审,创模26项指标已达标16项、部分达标4项,并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44个、省级生态乡镇287个,均居全省首位。创建全国医疗废物综合管理示范城市工作去年顺利通过验收,是全国六个试点城市之一。启动了大气污染防治四年行动计划,整治污染源单位449家。开展了重点行业污染整治工作,完成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37个,对11家电解锰企业、20家造纸企业、13家钒冶炼企业开展达标治理。全市环保审批新建项目2855个,其中市本级审批项目413个,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项目109个。对工业企业全面启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对102家重点企业开展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对48家重点企业开展强制清洁生产审核。
三、狠抓落实,拓宽公开形式
一是加强环保网站建设,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我局环保网站有100平方米左右的固定机房,配备了3名管理人员,1名网络专干,每年投入5—10万元网络维护管理资金。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立了30多个栏目,主动公开系统和依申请公开系统运行4年来在群众中有较高知名度。
二是加强与市政府门户网站的链接,主动经常向市电子政务办汇报请示工作,及时解决我局网站建设中碰到的一些紧急问题。全年我局共向市政府门户网站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报送各类环保信息500多条,为全社会了解环保工作起到了较好宣传作用。
三是积极开展涉环信访案件处理。全年市本级信访共受理各类涉环投诉136件,其中来信23件(含上级交办17件、市级交办4件、省厅及环保部交办13件),来电85件(含投诉骏泰臭气26件72人次),网络媒体4件,来访24件33人次,重复信访15件,复访率11.1%。市本级直接处理答复62件(包括不予受理或咨询类等);办理74件(其中督办24件、交办25件、转办25件),办结68件。全年12369环保微信举报管理平台共收到3起投诉,全部受理办结。
四是认真接受市人大的评议和市政协的监督。全年我局承办的市人大代表建议共10件,主办9件,协办1件。其中涉及饮用水源和河水流域保护6件,涉及城市环境污染整治政策制度的3件,涉及生态文明建设1件。按照办实事、求实效的原则,在规定期限内,圆满完成了人大建议的办理工作,做到了建议按时见面率100%,办结率100%。全年承办的市政协提案共6件,主办4件,协办2件。其中涉及饮用水源和流域保护的2件,涉及城市环境污染综合整治的1件,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的1件。在规定期限内,圆满完成了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做到了提案委员的见面率100%,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五是注重有效发挥市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报纸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重大事项,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在怀化电视台、怀化日报、怀化广播电台开设了“创建生态大市、打造生态怀化”、“人与环境”、“环境空气质量日报”、“环保时间”栏目,大力开展环保宣传工作。
六是在群众便于观看的地方设立政务公开墙或公开栏。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公布,并把党务公开考核办法、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强化依法行政打造廉洁环保等内容一同上墙公示。全年在党务政务公开公示栏上公布政府信息80余条。
七是建立公众与环保的有效沟通渠道。从2015年初至今,局长黄瑜同志先后2次参与“为民热线”栏目,现场解答了群众关于我市环保工作的各项问题,并现场交办了各项任务,群众反映良好。同时,我们通过12369环保投诉热线有效加强环保110环境纠纷调处工作,及时受理办结各类环境污染投诉案件260件(次)。
2015年,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认识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上还有待进一步到位,措施上还有待进一步强化。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