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干流(洪江区段)水环境治理与湘华鲮栖息地修复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24 14:37 信息来源: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江干流(洪江区段)水环境治理与湘华鲮栖息地修复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采购公告

为深入推进沅江中上游(怀化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以下简称“山水工程”)顺利申报、落地实施,严格落实国家、省山水工程项目申报管理相关要求,怀化市生态环境局立足流域生态治理实际,从全市区县项目储备库中筛选13个二级子项目,按照“系统整合、突出重点、统筹施策”原则,优化整合为3个一级打捆子项目。为高标准、规范化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资料汇总申报等工作,保障项目顺利纳入国家山水工程项目库,现通过公开询价方式采购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承接沅江干流(洪江区段)水环境治理与湘华鲮栖息地修复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相关工作。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具备相关从业经验的供应商踊跃参与报价,现将有关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沅江干流(洪江区段)水环境治理与湘华鲮栖息地修复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整纳入国家项目库、全部申报工作完成为止(具体时限可根据项目申报进度双方协商确定)

二、询价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

供应商需严格对照国家、湖南省山水工程项目申报规范、技术标准及相关政策文件,完成本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及配套申报服务工作,核心服务内容如下:

1.全面梳理沅江干流(洪江区段)流域生态环境现状及现存问题,结合流域总体规划、环境管控要求,开展项目现场调研、资料收集及现状分析等基础工作。

2.按照山水工程项目申报规范,编制《沅江干流(洪江区段)水环境治理与湘华鲮栖息地修复项目实施方案》,明确治理目标、建设内容、实施范围、技术路线、工程措施、投资估算等核心内容,确保实施方案内容符合国家入库标准。

3.全程配合采购人开展项目申报、复核等全流程工作,根据各级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及时修订、完善实施方案及配套申报资料,直至项目成功纳入国家项目库。

4.提供项目申报全过程技术咨询、资料汇总、成果归档等配套服务,按需派驻技术人员驻点办公,保障项目申报工作高效推进。

三、采购预算

本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经费预算为7.115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具备生态环境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资质与能力,拥有山水工程项目申报、方案编制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

(三)拥有稳定的专业技术团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生态环境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全程牵头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沟通对接、修改完善等工作;配备至少1名专职在岗技术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开展驻点服务,全程保障项目推进。

(四)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政府采购失信记录、无行业行政处罚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响应文件组成及编制要求

供应商须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响应文件,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具体包含:

1.响应报价单,需明确项目总价、服务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基本情况简介、营业执照(多证合一)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年财务状况报告(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有效资信证明、本年度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项目团队配置清单、人员参保证明、职称证书、资质证书等佐证材料;

5.3年类似山水工程、流域生态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业绩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公告发布期内“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无失信记录;

8.服务方案、服务承诺、工作进度计划、售后保障等其他补充资料。

文件编制要求:响应文件统一采用A4纸张打印、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加盖骑缝章;文件整体密封包装,封面清晰标注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全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包装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未密封、资料不全、盖章缺失、信息模糊的响应文件,一律视为无效报价,不予受理。

六、评审办法及成交规则

本次采购采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条件下最低价成交法,具体规则如下:

1.评审小组对所有有效响应文件进行资格、符合性审查,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入比价环节,有效最低报价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2.若出现两家及以上供应商报价为相同最低价,由评审小组结合供应商业绩、团队实力、服务方案、项目经验等综合情况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

3.若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本次采购评审方式自动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按谈判规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4.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人将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所有参与报价的供应商。

七、响应文件递交及开标信息

(一)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68248:00-202682818:00,逾期递交、邮寄文件均不予受理。

(二)递交地点:怀化市生态环境局计划科技与监测科(304办公室)

(三)评审时间:2026831日,具体时间如有变动,采购人另行通知所有供应商。

(四)评审地点: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钟丽

联系电话:13397454078

联系地址: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中路738号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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