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麻阳城北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9-11-20 09:18 信息来源:怀化市环保局
怀环审〔2019〕 2号
怀化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麻阳城北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麻阳城北加油站:
你单位呈报的《麻阳城北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在麻阳县高村镇通溪村县道与S308省道交界处实施麻阳城北加油站建设项目。该项目总用地面积7008.47m2,总建筑面积1625.33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罩棚、加油岛、站房(设置营业厅、办公室、值班室等)、储油罐区等主体工程,配套建设辅助用房(设置杂房、卫生间、配电间等)、密闭式卸油点、洗车房、供电、给排水及消防等辅助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等。站区设有6台双枪加油机,30m392#汽油埋地卧式双层钢制储油罐2个,30m395#汽油埋地卧式双层钢制储油罐2个,50m30#柴油埋地卧式双层钢制储油罐1个,总容积145m3(柴油容积折半),属于二级加油站。该加油站洗车房安装自动洗车设备1套,不涉及汽车美容、维修等经营活动。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和麻阳苗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预审意见,在严格按照《报告表》所列规模、地点、内容实施,并落实相关污染防治、风险防范措施和本批复要求等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要认真落实《报告表》及预审意见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切实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 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文明施工,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做好水土保持。
2. 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加油、卸油、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油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应设置一次、二次油气回收装置对油气进行回收,并加强油罐、油泵等压力容器及工艺管道的日常维护和安全管理,确保该项目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之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 严格落实运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布设站区排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城市污水管网纳入麻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锦江;洗车废水、场地清洁废水与初期地面雨水分别经收集进入站内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后,通过城市污水管网纳入麻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锦江。站区埋地卧式双层钢制储油罐与工艺管道应按照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设计和施工。在加油区设置罩棚,地面采取混凝土硬化处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开展地下水常规监测,密切监控和防止污染地下水与土壤。
4. 严格落实运营期固废处置措施。运营期隔油沉淀池产生的含油污泥、定期清理储罐产生的油泥等危险废物,应根据危险废物相关管理规定设置标志、管理台账,落实防渗漏、防扩散等措施,并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定期清运和处置;生活垃圾、废弃手套及清洁毛巾等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垃圾处理场填埋处置。
5. 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按《报告表》要求落实隔音降噪和管理措施,对噪声进行衰减和控制,确保加油站厂界噪声达标。
6.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应急管理。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环保部门备案。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四、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五、该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的环境监管由麻阳苗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负责。
六、《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工艺、规模、地点和拟采用的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才开工建设,须报我局重新审批或者审核。
怀化市环境保护局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