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洪江市雪峰镇万利加油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9-11-20 09:18 信息来源:怀化市环保局
怀环审〔2019〕5号
怀化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洪江市雪峰镇万利加油站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洪江市雪峰镇万利加油站:
你站呈报的《洪江市雪峰镇万利加油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拟在洪江市雪峰镇大坪社区实施洪江市雪峰镇万利加油站改扩建项目。该项目规划用地1200m2,总建筑面积269m2,初步设计销售成品石油 210t,其中汽油130t,柴油80t,拟建设3个埋地储油罐,其中30m3柴油储罐1个,30m3车用汽油储罐2个。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站房、罩棚、辅助用房、埋地储罐、双枪加油机和洗车房等主体工程建设,配套供配电、给排水、防雷接地、污染处理设施、消防等公用工程建设,以及加油站道路、绿化等及储运工程建设。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和洪江市环境保护局预审意见,在严格按照《报告表》所列规模、地点、内容实施,落实相关污染防治、风险防范措施和本批复要求等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该项目在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及预审意见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切实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文明施工,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做好水土保持。
2. 加强水污染防治。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布设站区排水管网。场地冲洗废水经隔油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地面清洗及洒水抑尘;洗车废水经隔油池和混凝沉淀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4的一级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表 1 中的“城市绿化”标准后用于绿化及周边林地浇灌,不外排;油罐清洗废水及油罐油泥一同交由有资质的油罐清洗公司进行处理;初期雨水进入隔油沉淀池处理达标后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农地施肥,不外排。
3、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采用密闭卸油方式、地埋式油罐及自封式加油机,安装油气回收系统。无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之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含油棉纱、隔油池废油等危险废物在站内暂存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18597—2001),并交由有资质的部门处理;储罐清理产生的残渣由有资质的油罐清洗公司直接处理;生活垃圾送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处理。
5.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与厂区绿化。营运期选用低噪设备,厂区内噪声源做好消声、减振、隔音等降噪措施,设置站场减速、禁鸣标志,并落实相应措施,防止噪声扰民。加强厂区植树绿化。
6.加强环境风险防控。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相应规范和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环保部门备案,定期开展预案演练。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在储、运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防止因生产安全引发环境污染事故。
三、该项目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建成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四、项目建设及营运期间的环境监管由洪江市环境保护局负责。
五、《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工艺、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用的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才开工建设,须报我局重新审批。
怀化市环境保护局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