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6-02-26 09:51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中共怀化市委、怀化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印发<怀化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湖南省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十四五”期间共需完成47个县区,但截至督察进驻时,仅完成5个。
二、整改目标
全面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完成溆浦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
三、整改措施
1.加强督导帮扶。加强进展调度、经验交流和现场调研指导,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加快推进污染源排查、污染源清单建立、成果报告编制等任务。
2.压实工作责任。将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纳入市级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粮食安全考核,督促地方按期完成成因排查任务,有序有效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整治。
3.强化支持保障。邀请技术团队对溆浦县成因排查工作加强指导,充分利用省内相关科研院校技术力量,分区域、分类型开展成因排查技术指导。强化资金保障,积极申报项目资金,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四、整改完成情况
1.已配合省厅委托的技术单位完成溆浦县耕地土壤污染源线索排查、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和排查单元实地排查工作,确定《溆浦县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源头防控清单》,《溆浦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来源清单》和溆浦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技术报告等文本编制。
2.配合省级将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纳入省级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粮食安全考核。
3.省生态环境厅已委托湖南省遥感地质调查监测所技术团队,对溆浦县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截止目前排查工作已完成,技术文本已报省厅。根据排查成果,已形成污染源整治清单,下步将积极申报专项资金,开展污染源治理。
五、整改销号意见
已按期完成成因排查任务,建立了污染源清单、污染源整治清单及溯源报告等成果,已通过省级验收。
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3月9日。如对该问题整改销号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签署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向怀化市生态环境局反映(联系人:万柳林,联系电话:13574576436)。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