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生态环境局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公示一览表(问题编号25)
发布时间:2020-05-15 17:50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公示一览表
反馈问题 |
问题编号25: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检查少、督办少、考核少,一些成员单位对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布置的任务不够重视。 |
整改目标 |
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督查督办机制和述职考评机制,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作用,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重视生态环保工作,抓落实生态环保工作。 |
整改措施 |
1.建立工作例会制度,不定期研究解决生态环境问题; 2.制定出台怀化市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规定,强化日常执法检查和督查督办,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成员单位的执法监管职能,及时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3.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述职考评制度,着力解决部门履职不力问题。 |
整改完成情况 |
1.制定了《关于调整怀化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的通知》(怀生环委发〔2019〕1号),主动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重大环境问题,积极推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全面完成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 2.全面修订了《怀化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怀化市较大生态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督促市生环委成员单位落实环保职能职责,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和督查督办,积极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3.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会议制度、述职考评制度,2018年、2019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重点市直单位进行了书面述职,市生环委对各单位报送的上年度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及本年度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进行了考评。 |
下一步工作 |
1.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认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发挥好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 2.协调督促各级各部门履行生态环保工作职责,落实好“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党政“一把手”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记好“环保账”,绷紧“环保弦”,着力构建齐抓共管“大环保”格局。 3.强化督查考核,推进各级各部门积极完成市生环委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没有完成市生环委安排的工作任务,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并在评优评先中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 |
公示时间 |
2020年5月15日-2020年5月21日 |
拟销号时间 |
2020年5月22日 |
意见反馈渠道 |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0745-27156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