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09-29 15:10 信息来源:市环保局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全市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和环境保护怀化市环境保护局技术政策并监督实施;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拟定全市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市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
2.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有关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组织制订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计划;参与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和管理的有关工作。
3.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作;承办市内新建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申报等有关工作,负责向市政府提出新建市级自然保护区的审批建议以及上报备案工作;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
4.指导和协调解决全市重大环境问题;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县(市、区)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市内重点流域、水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5.监督实施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报全市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环境状况公报;参与编制我市可持续发展纲要。
6.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国家规定审定全市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并负责重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及定量考核工作;监督管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全市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
7.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管理全市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标志认证;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8.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制订地方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9.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全球环境问题的基本原则;协调与履约有关的利用外资项目;受市政府委托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10.负责全市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参与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对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对核材料的管制实施安全监督。
11.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2.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与人事管理等有关工作;协且地方党委做好县(市、区)环境保护部门领导干部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环境保护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技术等级评定等有关工作;规划和指导全市环境保护系统在职人员培训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3.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6年度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部门预算单位包括:怀化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怀化市环保局鹤城区分局和怀化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怀化市环境保护局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科室为:办公室、人事科、环境监察支队、污防科、自保科、法制宣教科、计划和科技科。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
二、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总计与上年决算数比较
全年收入3,765.3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5.34万元,增长8.2%。
全年支出3,650.9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98.99万元,增长28.02%。
本年支出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16年 |
2015年 |
比上年增减 |
增减率(%) |
增减原因说明 |
市环保局本级 |
1,696.16 |
1,372.23 |
323.93 |
23.61 |
人员调增工资,新增创模编制费及扶贫资金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
市环保监测站 |
1,544.68 |
938.88 |
605.80 |
64.52 |
项目支出增加 |
市环保局鹤城区分局 |
199.49 |
233.28 |
-33.79 |
-14.48 |
|
市环保科研所 |
210.6 |
307.55 |
-96.95 |
-31.52 |
人员减少,环评业务改制支出减少 |
小计 |
3,650.93 |
2,851.94 |
798.99 |
28.02 |
2.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比较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95.12万元,年初预算数3,083.14万元,预决算差异率6.88%。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全年收入3,765.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28.69万元,占比91.06%;事业收入336.69万元,占比8.94%。其中:环保监测站事业收入335.67万元。
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没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全年支出3,650.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51.78万元,占比80.85%;项目支出699.15万元,占比19.15%。其中:环保监测站重点源监测项目支出620.0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3,428.69万元,与上年2,383.97万元相比,增加1,044.72万元,增长43.82%,主要原因是:环保局本级专项收入增加270万元;环保监测站增加项目资金520万元;环保科研所非税收入今年纳入预算管理,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4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3,295.12万元,与上年2,245.24万元相比,增加1,049.88万元,增长46.76%,主要原因是:环保局本级基本支出增加285万元;环保监测站项目支出增加556万元;环保科研所基本支出增加94万元。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6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295.12万元的1.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5.1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3.21%;节能环保支出2,585.2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8.46%;城乡社区支出231.0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0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09%。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17.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72.53万元,占比79.19%;公用经费544.64万元,占比20.81%。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82.77万元,比年初预算212.76万元减少61.1%万元,比上年74.16万元增加11.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年初预算0万元持平,比上年2.98万元减少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35万元,比年初预算133.6万元减少46.59%,比上年67.35万元增加5.94%;公务接待费11.42万元,比年初预算79.16万元减少85.57%,比上年3.83万元增加198.17%。造成“三公”经费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环保监测站公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17.17万元,上年公车运行维护费总额29.36万元,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仅2.53万元,本年公车运行维护费总额30.02万元,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19.7万元,由于市直预算单位“三公”经费考核不分资金来源,实行总额控制,因此,从总量来看,该单位公务运行维护费仅比上年增加0.66万元;二是环保局本级公务接待比上年增加3.2万元,主要是省环保厅环保督察和国家环科院调研活动比上年增加,导致接待费用有所上升,环保监测站上年接待费8.6万元,全部用事业收入列支,今年接待费7.13万元,其中3.49万元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从总量看,环保监测站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17.09%。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无公车购置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25次,接待人次1202人。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8.97万元,与上年349.14万元相比,增加11.41万元,增长3.27%。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总额46.9万元,为太平溪污染调查项目,属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是环保科研所与下属集体企业市环保工程实业公司并账时增加,目前闲置不用,等待公车改革一并处置;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的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怀财绩〔2017〕26号文件要求,环保局本级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并在厅门户网站公开了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我局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方面较好的支持服务以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为主线的经济发展工作,按照保民生、保运转、保重点的原则,如期保质、保量完成上级环保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年收入总计(含事业基金弥补亏损及年初年结转结余)年初预算3,864.17万元,决算4,061.12万元,预决算收入差196.95万元;全年支出总计(含年末结转和结余)年初预算3,864.17万元,决算4,061.12万元,预决算支出差196.9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5.1%。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
市环保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