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法院一地入选全省优秀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

发布时间:2024-12-20 15:34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及辖区洪江市人民法院湖南洪江清江湖国家湿地公园司法保护基地)

12月12日,湖南高院召开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美丽湖南建设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通报了2024年以来湖南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10个优秀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和5个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其中,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及辖区洪江市人民法院湖南洪江清江湖国家湿地公园司法保护基地入选优秀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

湖南洪江清江湖国家湿地公园位于怀化洪江市托口镇境内,公园内的清江湖是沅江上游及湘西南最大的人工湖,是典型亚热带生物多样型保护区,对长江流域水土保质、水源涵养及作为生态安全屏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完善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机制,进一步提升清江湖生态司法保护实效,2024年6月3日,怀化中院、洪江市法院在清江湖国家湿地公园设立司法保护基地。基地涵盖“一庭一园四区”,即环资审判专业法庭(托口法庭)、清江湖国家湿地公园和清江湖生物多样性宣教区、水文化宣教区、增殖放流区、青少年环保法治研学区。

基地设立以来,充分发挥“一庭一园四区”的环资案件审理、生态环境修复、生态文化传播、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形成了预防、审判、修复、共治“四位一体”系统保护模式,有力促进了清江湖生态保护与利用,为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贡献了积极力量。托口法庭“三审合一”审结各类环资案件140件,判处生态修复赔偿金149万元,督促被告人投放19000余尾鱼苗,形成了“破坏—判罚—修复—监督”完整闭环。深化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联合七部门建立生态环保执法与司法联动工作机制,联合湘黔四地法院签署《环清江湖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大力开展“水上清库”等行动,全面叫停野生鱼类交易,有效助推了生态综合治理。建成了全省法院首个青少年环保法治研学营地,先后举办巡回审判4场,发布环资审判典型案例13个,印发环保法律资料2000余份,接待1000余名青少年学生走进基地开展模拟法庭、宪法宣誓等法治体验活动。“三字诀”环资审判工作法获湖南高院推介,环保法治宣传工作得到中国网、《人民法院报》等多家媒体推介。(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