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来怀调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实践

发布时间:2023-03-27 10:39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3月20日,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处长贾建旺一行来我市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专题调研,并组织召开座谈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述文,副书记、副局长潘杰,总工程师马仁明、二级调研员朱永林分别参加,市自然资源、林业、水利、住建、城市管理、农业农村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

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怀化市2022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办理情况的汇报,市直相关部门就案件办理情况发表意见和建议。调研组就生态损害数额确定、简易程序适用和赔偿权利人资格等问题,与参会人员进行深入沟通和探索交流。下午,调研组一行赴洪江区察看了一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落实情况。 

贾建旺对市生态环境局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实现有关市直部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全覆盖,以及案件办结率全省靠前的工作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今年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深刻认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是生态文明建设“四梁八柱”的重要内容,要让“损害担责”成为全社会共识。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落实部门责任,做到“应修尽修,应赔尽赔”,通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办理,使受损环境得到及时修复。三是要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要严格按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