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怀化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发布时间:2020-07-01 10:25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一、概况
2019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关键之年,也是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的攻坚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生态环境厅的统筹推进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保持战略定力,强化斗争精神,强力攻坚克难。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全市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稳步提升。2019年全市13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4.5%,PM2.5、PM10平均浓度分别为29微克/立方米、46微克/立方米;40个水质考核断面中Ⅰ~Ⅱ类水质比例达100%,15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沅水怀化段水质总体为优;声环境质量较好;生态环境状况维系良好,全市森林覆盖率达71%,湿地保护率达80.03%。
二、大气环境
1.城市环境空气质量。2019年,全市13个县市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4.5%(其中优占53.1%,良占41.4%),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4.6%,中度污染天数比例为0.8%,重度污染天数比例为0.1%,影响城市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是PM2.5和O3。
注:优良天数——空气质量指数(AQI)在0~100之间的天数为优良天数,又称达标天数。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100的天数为超标天数,其中,101~150之间为轻度污染,151~200之间为中度污染,201~300之间为重度污染,大于300为严重污染。
13个县市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由高到低依次为通道县、靖州县、麻阳县、洪江市、沅陵县、会同县、芷江县、新晃县、中方县、洪江区、溆浦县、辰溪县、鹤城区。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13个县市区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依次为通道县、麻阳县、靖州县、沅陵县、洪江区、洪江市、辰溪县、芷江县、溆浦县、会同县、新晃县、中方县、鹤城区。鹤城区在全省14个市州城市中排名第4;在全省90个县级城市中,怀化有10个县市区排名全省前二十名,分别是通道县(全省第3),麻阳县(全省第5),靖州县(全省第7),沅陵县、洪江区(全省并列第9),洪江市(全省第11),辰溪县、芷江县(全省并列第13),溆浦县、会同县(全省并列第16)。
13个县市区城市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臭氧(O3)、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和一氧化碳(CO)年平均浓度分别为29微克/立方米、46微克/立方米、119微克/立方米、8微克/立方米、12微克/立方米和1.2毫克/立方米;怀化城区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分别为36微克/立方米、66微克/立方米。全市除鹤城区、中方县外其他11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2.城市降水。全市13个县市区城市的21个监测点共采集降水样品1137个,其中pH值低于5.6的样品196个,酸雨频率为17.2%。13个县市区城市降水pH 月均值在4.78~7.59之间,全市年平均值为6.06。全市有溆浦县、辰溪县、麻阳县、芷江县、新晃县和通道县等6个县未出现酸雨。
怀化市13个县市区城区市降水pH值和酸雨率分布
三、水环境
1.地表水水质概况。全市40个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达Ⅰ类的2个、Ⅱ类的38个,达标率100%。
2.主要江河水质状况。沅水流域:水质总体为优,14个考核断面水质均达到Ⅱ类水质标准。舞水流域:水质总体为优,11个考核断面水质均达到Ⅱ类水质标准。渠水流域:水质总体为优,9个考核断面水质均达到Ⅱ类水质标准。巫水流域:水质总体为优,1个考核断面水质达到Ⅱ类水质标准。辰水流域:水质总体为优,3个考核断面中,2个断面达到Ⅰ类水质标准,1个断面达到Ⅱ类水质标准。溆水流域:水质总体为优,2个考核断面水质均达到Ⅱ类水质标准。
2019年怀化市沅水干流及主要支流水质类别
3.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全市13个县市区城市的15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其中1个水源地断面水质达到Ⅰ类标准,14个水源地断面水质达到Ⅱ类标准。
2019年怀化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类别
4.“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水质状况。国家“水十条”考核怀化市的6个断面全部达Ⅱ类水质,均达到年度考核目标。
四、声环境
1.城市功能区环境噪声。怀化城区共布设8个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各类功能区共监测32点次,功能区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在46~62分贝之间、达标率为96.9%,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在41~54分贝之间、达标率为78.1%。
2.城市区域环境噪声。13个县市区城市共布设1503个城市区域噪声监测点位,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在50.3~59.4分贝之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3.5分贝,全市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2019年怀化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状况
3.城市道路交通噪声。13个县市区城市共布设186个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位,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在61.2~70.3分贝之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6.7分贝,处于强度等级昼间一级水平。
2019年怀化市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状况
五、自然生态
1.生态环境质量。13个县市区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在73.68~87.23之间,全市综合为82.14,生态环境状况为“优”,植被覆盖度高,生物多样性丰富,生态系统稳定。除鹤城区和麻阳县生态环境状况为“良”外,其他11个县市区生态环境状况均为“优”。
13个县市区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2.自然保护区。截至2019年底,全市共设立自然保护区21处,总面积11.83万公顷,其中国家级两处,面积2.89万公顷;省级3处,面积2.88万公顷;市县级16处,面积6.06万公顷。
3.森林。截至2019年底,全市省级以上森林公园14处,其中国家级6个,省级8个,面积6.06万公顷。全市森林覆盖率为71%,居全省第一。林业用地面积203.27万公顷,国家级公益林(地)面积50.6万公顷,省级公益林(地)面积10.93万公顷。
4.湿地。全市湿地面积6.97万公顷。截至2019年底,全市共建立省级重要湿地1处,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2处,国家级湿地公园8处,湿地保护面积5.58万公顷,湿地保护率达80.03%。
六、主要工作措施
1.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认真履行生态环保统一监督职能,充分发挥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职能作用,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狠抓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全市上下切实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调、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大环保工作格局。
2.扎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启动了怀化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微站及监控平台建设,初步完成了全市工业炉窑摸底工作,对12家水泥及粉磨站企业执行了特别排放限值,完成了8个重点企业VOCs整治工程和14个大气污染防治年度重点治理项目。以“三区两县”为重点,建立环境空气质量联防联控长效机制,推进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达标城市创建,编制施工工地管理清单,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和道路扬尘综合整治,共出动车辆860车次,督查人员3339人次,巡查工地860个,下达督办函25份、交办件11件、整改通知单103份、专项督查督办单8份,现场口头交办企业问题278处,查处扬尘、烟尘相关污染案件26起。水污染防治方面:开展了34处乡镇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城区公厕情况调查摸底,推进了省级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城镇黑臭水体治理和河长制落实,完成了城东污水处理厂、洪江市安江镇污水处理设施、辰溪县黄溪口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会同县污水处理厂、洪江市托口镇污水处理厂提质扩容,以及293座加油站地下油罐改造、55个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194个河湖“四乱”问题整治、51艘400总吨以下货运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加装。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加大9个重金属监测断面治理力度,启动53个重点企业周边土壤及地下水监督性监测工作,推进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完成20700个农用地点位现场核查和3个中央土壤污染治理专项资金项目,受污染耕地实现安全利用率90%。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方面:推进秸秆和生活垃圾露天焚烧、农业面源污染和农田残膜污染整治防控,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建别墅清理,完成400个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5个规模以上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改造或退养、34630户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农药施用量降低4%。“绿盾2019”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方面:完成2017-2018年“绿盾”专项行动问题销号41个,以及2019年第一、二、三批涉及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部卫星遥感问题点位整改22个。长江经济带保护修复与治理方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和全市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报告编制,建立14个工业集中区生态环境问题台账,完成“三磷”企业问题排查整治。同时,积极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行动,9个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8条城镇黑臭水体整治、34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14个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集聚区)整治、5家大型规模养殖场功能性拆除退养、城市建成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以及矿山生态环境问题、自然保护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等“夏季攻势”行动取得良好效果。
3.扎实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通过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加大督查督办和问责问效力度,切实解决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2018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199件信访交办件完成整改办结198件,6个反馈问题完成整改4个。2018年省环保督察323件信访交办件完成整改办结322件,79个反馈问题完成整改63个。国家长江办交办的2个问题和2019年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的2个问题取得良好的整改进展。
4.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全市共办理环境违法案件145件,办结涉环信访投诉325件,安全转移危险废物9741.9吨,完成全市578家小水电企业环评手续核实,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报告表240个(其中市本级76个),备案环评登记表962件,发放Ⅲ类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证15件,核发排污许可证37张,换发排污权证530张。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完成省级成果对接核实,市级“三线一单”形成初步成果。
5.努力夯实环保基础能力。完成怀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上收省里改革,市以下生态环境部门垂直管理改革有序推进。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重点开展了市县两级创建规划编制工作,通道县、新晃县获得首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大力开展生态环保宣传教育,扎实开展“六·五”环境日主题教育活动。夯实环保基础业务工作,切实搞好环境质量监测、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执法监测、应急监测以及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