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7-23 16:03 信息来源:怀化市司法局
7月21日,怀化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湖南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诉沅陵县人民政府、沅陵县财政局行政处理一案。该案由怀化铁路运输法院院长刘珂担任审判长,沅陵县委副书记、县长陈星作为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县司法局局长及工作人员作为县政府诉讼代理人参加庭审,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
庭审中,县长陈星直面争议、积极应诉。结合案件审理情况,陈星表态,将持续规范行政程序、夯实法治根基,从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紧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用好府院联动机制,统筹兼顾公共利益与企业合法权益;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出庭应诉示范作用,带动全县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提升。依托顺畅的府院联动协同解纷机制,本案争议得到妥善化解,原告当庭自愿撤诉,法院依法裁定准许,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成效。
本次出庭应诉杜绝了形式化应诉问题,充分彰显了沅陵县各级行政机关主动接受司法监督,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下一步,沅陵县将以此次庭审为契机,持续健全府院联动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坚持以案释法、以案促治,推动行政机关从“被动应诉”向“主动履职、联动共治”转变,从源头规范行政行为、化解矛盾纠纷,持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根基,为县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来源:沅陵县司法局
二审:江 龙
三审:吴 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