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5-20 17:51 信息来源:怀化市司法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及省司法厅关于新入职律师赴司法所实践锻炼试点工作相关部署,近日,怀化市司法局召开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暨培养协议签订会,进一步规范全市新入职律师基层实践锻炼工作。

今年,市司法局将试点范围扩展至鹤城区、中方县、溆浦县和靖州县,共选派5名新入职律师赴基层司法所开展实践锻炼,锻炼期限至12月底。会上,市司法局、试点县市区司法局、接收司法所及新入职律师四方共同签订了实践锻炼培养协议,明确各方权责,推动实践锻炼工作走深走实。
会议强调,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培养“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的战略性安排,要立足更高站位,深刻认识实践锻炼的时代意义,把基层作为了解国情、体察民情、增长才干的最好课堂,为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推进法治怀化建设贡献力量。要厚植为民情怀,在服务群众中锤炼过硬本领,放下架子、沉下身子,学会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讲法律、用群众能接受的方式解纠纷,努力成为既有专业高度、又有民生温度的好律师。要强化系统思维,探索法治力量融入基层治理的新路径,各试点单位要主动思考、敢于压担、善于总结,把制度创新、经验提炼作为考核试点成效的重要标准。
来源: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和律师工作科
一审:江 敏
二审:蒋金安
三审:吴 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