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7-31 16:19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根据司法部公告第(11)号文件精神和《湖南省司法厅关于通过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申请
参加2019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0年8月10日9时至14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或湖南省如法网(http://www. rufa.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我市中方、麻阳、会同、靖州、通道、辰溪、沅陵、芷江、新晃、溆浦县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怀化市司法局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口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已取得2019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二、现场审核
(一)现场审核时间
2020年8月24日至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二)现场审核地点
怀化市市民服务中心A栋1623室法律职业资格管理与对外合作交流科。
(三)现场审核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港澳居民还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还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2、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报名时上传的户口簿原件。
3、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4、与本人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5、根据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审核机关对以上材料原件现场审验后复印或扫描留存,原件退回。
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司法行政机关采用集中受理的方式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补正材料。
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三、其他事项要求
1、须本人携带所有材料原件前来办理,不得代理。
2、身份证丢失或者过期的,应出具公安机关的临时身份证。
3、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申请人,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4、《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将在我局官网上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怀化市市司法局官网和怀化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咨询电话:0745-2712723。
5、结合我市疫情防控需要,申请人需提前关注“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微信公众号,输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办理健康卡,领证当天进入市民服务中心大厅检测区逐一进行体温检测,全程需佩戴口罩,并在办公区出示绿色电子健康卡,按规定程序有序办理,办理后快速离开,不得无故逗留。
怀化市司法局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