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2-21 09:52 信息来源:怀化市司法局
近日,会同县金竹镇居民粟某从堡子司法所调解员的手中接过龙某返还的4.8万现金后,激动地握着该所调解员的手说:“谢谢了,没想到这桩婚约拖了我5年,今天终于解脱了”,至此,该起因婚约关系所引起的大额财产返还纠纷得以圆满地化解。
2013年12月,粟某经人介绍与堡子镇居民龙某相识并确立了恋爱关系,粟某按农村习俗给付龙某彩礼钱60000元与金器一套。2014年春节期间,粟某家人包了5000元红包给龙某。2014年底,当事人按习俗举行了结婚仪式并置办了喜酒,但未领取结婚证。之后,龙某外出务工,与粟某中断联系。今年春节,粟某获知龙某回家过年,随即向堡子司法所提出了请求返还财产的调解申请,司法所依法受理了该案。
为成功化解该纠纷,司法所邀请了当事人所在的村调解主任、村级法律明白人共同参与了该案的调解。调解中,调解员认真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双方对事实确认无异议后,调解员随即进行了现场释法:结婚仪式不是婚姻关系的构成要件,因当事人未领取结婚证,当事人尚不构成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无实质婚姻关系,则龙某按习俗收取的彩礼钱必须返还;在结婚仪式中已花费的烟、酒、肉等损耗品,不予返还;粟某家人送出的红包钱,属赠予关系,也不予返还;龙某向粟某索要的青春损失费,无法理依据,不予支持。法明了,理清了,在调解员与村级法律明白人的反复劝解下,双方当事人也自愿达成了一次性返还4.8万元的调解协议。(邓小明 王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