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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县一名社区矫正人员违反矫正规定被依法收监

发布时间:2018-01-23 15:10 信息来源:怀化市司法局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为了更好的有效惩治罪犯,2018年1月19日上午,新晃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联同县公安局及县看守所一同前往怀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提押吸毒人员田某,将其送往怀化监狱实行收监。

据悉,田某系新晃县在册矫正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其于2015年3月3日因聚众斗殴罪被新晃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三年,缓刑三年,并交付新晃县司法局执行社区矫正。该矫正人员在社区服刑期间因吸食毒品于2017年11月28日被新晃县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其行为违反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相关管理规定,县人民法院经县司法局提请,并作出了撤销田某缓刑的裁定,对其实行收监执行。

在送往收监途中,罪犯田某感叹地说“今后我一定远离毒品,再也不做违法的事了,我一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来重新做人……

针对社区矫正人员田某收监一案,新晃县司法局以此为教育典型,向各司法所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司法所加强对所在辖区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监管,开展一次专题教育,切实做好春节前后及“两会”期间的社会稳定。县社区矫正中心加大了监管力度,每天利用GPS定位系统对登记在册的87名社区服刑人员实行实时定位跟踪管理,严防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出现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