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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怀化市司法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8-27 09:16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目录

第一部分怀化市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 2019年度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第一部分

怀化市司法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怀化市司法局是行政单位。

(二)主要工作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3)承担统筹规划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4)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办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协调。

(5)承办市人民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市人民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备案工作。

(6)负责指导全市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市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违法的审查申请。负责县市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向省人民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工作。组织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

(7)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8)承办向市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或指导部门办理以市政府为被申请人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案件的有关行政复议事项,承办或指导有关单位办理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事项;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9)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10)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11)指导管理本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12)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13)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的初审呈报和证书发放有关工作;负责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取得者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参与指导面向社会的法学教育。

(14)负责全市法治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承担市政府涉外协议等文件的法律审查工作。

(15)负责本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6)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各县市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17)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办公室、法治调研督察与政策法规科、立法科(规范性文件管理与法律事务科)、戒毒工作管理科、社区矫正管理科(市社区矫正管理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人民陪审员和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与对外合作交流科、装备财务保障科、政治部(警务部)、机关党委。

(二)决算单位构成。怀化市司法局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怀化市司法局。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决算局本级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支决算数2166.42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313.1万元,增幅16.89%,主要是与法制办合并新增立法、法律顾问、依法行政考核三项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缴费纳入单位支出,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063.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88.77万元,占96.3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74.75万元,占3.6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996.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5.85万元,占67.41%;项目支出650.77万元,占32.5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988.77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299.88万元,增加17.76%,主要是与法制办合并新增立法、法律顾问、依法行政考核三项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缴费纳入单位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77.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3%,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32.8万元,增加28.02%,主要是与法制办合并新增立法、法律顾问、依法行政考核三项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缴费纳入单位支出,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77.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25.45万元,占1.28%;公共安全支出204(类)1626.92万元,占82.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279.67万元,占14.14%;卫生健康支出210(类)45.24万元,占2.3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61.23万元(不包括上年财政拨款结转与结余),支出决算数为1,977.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6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99(款)99(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4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发生在职人员津补贴、委托业务费,而年初预算未纳入。

2、公共安全支出:行政运行204(类)06(款)01(项)。

年初预算为707.49万元,支出决算为975.99万元,完成预算137.9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发生在职人员提标工资、奖金及退休人员春节一次性生活补助,而年初预算未纳入。

3、公共安全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4(类)06(款)02(项)。

年初预算为555.00万元,支出决算为374.11万元,完成预算67.4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厉行节约,控制商品服务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普法宣传204(类)06(款)05(项)。

年初预算为12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2.5万元,完成预算9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压减了年初预算数。

5、公共安全支出:法律援助204(类)06(款)07(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上级转移法律援助办案补贴,而年初预算未纳入。

6、公共安全支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4(类)06(款)08(项)。

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9.00万元,完成预算的9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压减了年初预算数。

7、公共安全支出:社区矫正204(类)06(款)10(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9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支出为2018年社区矫正政府购买服务尾款,为上年结转资金。

8、公共安全支出:其他司法支出204(类)06(款)99(项)。

年初预算为62.22万元,支出决算为104.65万元,完成预算的168.1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司法救助专项资金、装备款、办案经费等专项项目支出增加。

9、公共安全支出: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04(类)99(款)01(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执勤津贴年初不需要做预算,每年根据实际申请即可。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类)05(款)01(项)。

年初预算为101.52万元,支出决算为178.85万元,完成预算的176.1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发生离退休人员春节一次性生活补助费,而年初预算未纳入。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类)05(款)05(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8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发生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初未纳入预算。

1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单位医疗210(类)11(款)01(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2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发生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初未纳入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26.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97.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3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补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28.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0%,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9.00万元,支出决算为56.14万元,完成预算的81.36%,其中:

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7.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98万元,完成预算的64.5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增加3.92万元,增加55.5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因机构改革,原法制办并入导致公务接待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52万元,支出决算为45.15万元,完成预算的86.8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增加30.89万元,增幅216.6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新增公务用车一辆及增加的运行维护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98万元,占19.56%,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5.15万元,占80.4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98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49个、来宾670人次,主要是司法业务工作而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5.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7.0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15万元,主要是燃油费、保险费、维修费、过路费等支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无政府基金。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67万元,年初预算数705.47万元,完成预算的18.24%。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将项目经费下达到了基本支出,账务进行了调整。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6.00万元,开支会议费3.41万元,1、召开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支出0.98万元,人数31人,内容为总结2019年工作及计划2020年工作;2、召开全市坚持发展“枫桥经验”进一步做好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推进会,支出1.27万元,人数48人,内容为回顾总结2018年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安排部署全市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做好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3、召开全市司法行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支出0.35万元,人数43人,内容传达市委扫黑除恶会议精神,布置下阶段司法行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工作;4、全市社区矫正第二季度监管安全分析会及社区矫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支出0.61万元,人数21人,内容全市社区矫正第二季度监管安全分析会及社区矫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5、召开全市司法行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支出0.2万元,人数35人,内容为做好迎接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有关工作,进一步推进全市司法行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2019年本部门培训费预算13.00万元,开支培训费10.92万元,1、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业务培训,支出0.79万元,人数94人,内容为执法三项制度业务培训;2、开展人民监督员业务培训,支出4.32万元,人数67人,内容为全市人民监督员业务培训;3、开展全市司法所所长培训,支出5.81万元,人数94人,内容为全市司法所所长业务培训。本单位2019年度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4.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5.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8.9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4.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4.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司法信息及执法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即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 2019年度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1-8:怀化市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9:怀化市司法局2019年度预算绩效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