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坡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2025年度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6-06-30 15:33 信息来源:怀化市林业局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组织管理的职能
湖南中坡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以下简称中坡公园),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森林公园和风景名胜区及国有林场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湖南中坡国家森林公园的环境建设、园区管理、设施维护、生态保护、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组织对湖南中坡国家森林公园的旅游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和利用,开展林业科普宣传教育、研学示范实践与生态休闲康养;负责全市林业科学研究、林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林业科技咨询服务、林业技术培训指导等工作;承担上级下达的植物种质资源调查、收集、扩繁、迁地保护、野外回归等任务;承担全市植物种质资源创新利用工作;开展应用型林业生物技术研究、本市特异种质资源筛选评价和重要基因发掘利用工作;组织开展林业学术交流、技术合作和科研人才培养工作。
2.项目立项与资金申报依据
2025年市级专项资金共6项,立项依据充分,符合公园生态保护、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提升的实际需求。具体如下:
(1)公园联营林补偿及租赁费:依据《怀化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8〕第23期)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坡公园规划区内集体林地经营管理有关事项的报告》,对中坡公园规划区内集体林地按不高于220元/亩/年续租,2025年租赁面积12871.51亩。
(2)市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依据《中共怀化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2006〕第17号),对公园2.5万亩公益林按10元/亩标准进行管护补偿。
(3)森林防火:依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怀办[2021]23号)和《湖南省森林公园条例》,保障公园生态保护与防火安全。
(4)中坡公园公用设施管理费:依据市政府《中坡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办法》(怀政办发[2015]49号),用于日常公用设施维修维护。
(5)中坡公园核减编制置换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经费:依据市林业局报市财政《关于收回2025年编制转换购买服务提标的函》(怀林函[2024]35号)和市委编办《关于2025年度湖南中坡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核减编制置换为政府购买人员经费的情况》(2024年11月28日),将部分编制置换为政府购买服务,用于安保、保洁等物业服务。
(6)中坡公园五溪广场提质改造项目:根据《鹤中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25年第1次)》及公园基础设施提质需求,经市财政局评审,审定金额92.37万元。
3.资金管理办法与支持方式。管理处严格执行《怀化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结(决)算管理办法》《怀化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实施办法》等市级规定。单位内部制定有《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项目实施与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报账补充规定》等,资金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项目资金均为市级财政拨款,全额用于对应项目,主要支持方式为:集体林地租赁费直补到户/组、生态效益管护费直接支付、工程与服务类项目通过政府采购后支付。
4.资金分配原则及考虑因素。资金分配遵循“刚性需求优先、政策标准执行、预算总量控制”的原则。联营林租赁按政府核定的不超220元/亩/年的标准,依据实际租赁面积(12871.51亩)分配;市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按10元/亩标准,覆盖2.5万亩公益林;森林防火与设施维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财政预算评审结果分配;购买服务按中标合同价执行;五溪广场改造项目按最终预算评审及结算审定金额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1)公园联营林补偿及租赁费:支付12871.51亩集体林地租赁费,保障公园森林资源统一管护。
(2)市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对2.5万亩公益林进行间伐、补植、抚育、病虫害防治等管护。
(3)森林防火:开展日常巡查、应急队伍建设、防火设备维护、生物防火林带清理、防火宣传、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防火演练等,确保森林防火覆盖率100%,火灾发生率为零。
(4)中坡公园公用设施管理费:对园内道路、水电、路灯、公共建筑、景观景点等进行日常维修维护等。
(5)中坡公园核减编制置换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经费:通过政府采购,由专业物业公司承担门卫安保、环境卫生保洁、垃圾清运等公共服务。
(6)中坡公园五溪广场提质改造项目:对五溪广场(面积约3500㎡)进行地面铲除、地基修复、麻石板铺装、排水沟砌筑、景观池改造、照明系统升级等。
2.具体绩效目标
(1)产出数量:支付12871.51亩林地租金;全面管护2.5万亩公益林;完成广场改造3500㎡。
(2)产出质量:森林防火覆盖率100%,火灾发生率为零;设施维修验收合格率100%;物业服务考核平均分≥90分;五溪广场工程竣工验收质量合格。
(3)产出时效:各项任务均在2025年内完成。
(4)产出成本:租赁费控制在220元/亩/年以内;管护费10元/亩;各项支出严格控制在预算评审和合同约定金额内。
(5)进度计划:租赁费按合同约定及时发放;公益林管护工作常态化开展;设施维护随报随修;五溪广场项目于上半年开工,8月竣工。联营林租赁因个别卡号产生的少量尾款结转至2026年初支付。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性
各项目申报内容均基于公园管理与生态保护的实际需求,目标设定合理可行,与实际实施内容一致。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要求,由计划财务部牵头,各业务部门(森林防火与安全保卫部、规划建设部、林场管理部、旅游服务部等)配合,采取定量与定性结合方式,对照绩效目标,依据支付凭证、合同、验收报告、工作总结、项目支出明细表等原始材料,逐项开展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管理处6个市级项目共申报预算资金648.54万元,市财政局批复并下达原始指标总额648.54万元。因全市财政资金统筹冻结,部分项目可用资金被压减,实际下达可用资金合计566.67万元,相较原始指标减少81.87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与到位:2025年,该项目无中央、省级及自筹资金计划,均为市级财政拨款。原始指标总额648.54万元,年中调整后实际下达566.67万元。截至2025年末,实际到位资金566.67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按调整后指标计算)。资金审批流程规范,拨付及时。
2.资金使用:截至2025年底,项目总计使用资金565.10万元,总体执行率87.14%(按原始指标)。资金使用严格遵守国库集中支付规定,支付范围、标准、依据均合规合法。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原始指标(万元) |
实际下达(万元) |
实际使用(万元) |
执行率 |
|
1 |
公园联营林补偿及租赁费 |
283.17 |
261.37 |
259.80 |
91.76% |
|
2 |
市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25.00 |
17.52 |
17.52 |
70.08% |
|
3 |
森林防火 |
60.00 |
49.95 |
49.95 |
83.25% |
|
4 |
中坡公园公用设施管理费 |
80.00 |
37.64 |
37.64 |
47.05% |
|
5 |
中坡公园核减编制置换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经费 |
108.00 |
107.82 |
107.82 |
99.83% |
|
6 |
中坡公园五溪广场提质改造项目 |
92.37 |
92.37 |
92.37 |
100.00% |
|
|
合计 |
648.54 |
566.67 |
565.10 |
87.14% |
3.分项使用明细
(1)公园联营林补偿及租赁费(259.80万元):支付给团结村、新家庄村、板山村、炉天冲村、新垦村等村组集体及个人的林地租赁费,直接转账至农户银行卡或村组财政所账户。2025年末支付时,因部分农户卡号错误导致1.57万元退回,已于2026年2月初重新支付成功。另有部分林地存在权属纠纷,涉及金额约21.80万元,已结转至2026年继续协调处理。
(2)市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7.52万元):包括松材线虫病药物注干、森林公众责任险、祠堂坪及黄坡苗圃杂草清理、隔离带及生物防火林带清理、兼职管护人员劳务费、公园主干道枯枝清理、松褐天牛防治等。
(3)森林防火(49.95万元):主要用于坟头墓地杂草清理、防火林道及隔离带清理、防火物资储备库(含电源升级改造、维修、信息化建设、供水系统升级、大门新建)、瞭望台地基建设、防火器材采购及维修、大疆无人机维保、防火宣传牌、语音播报杆、防火演练及人员物资保障等。
(4)中坡公园公用设施管理费(37.6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园内道路维修、水电设施维护、公共建筑修缮、景观景点维护及其他日常运行保障等。
(5)中坡公园核减编制置换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经费(107.82万元):支付给怀化市虹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和湖南宏房子智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月度服务费(含代理采购服务费),用于门卫安保、环境卫生保洁、垃圾清运等。
(6)中坡公园五溪广场提质改造项目(92.37万元)已全部支付。项目于2025年8月竣工验收,完成麻石铺装、排水沟、景观池、照明等改造内容。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规定,账务处理及时规范,资金使用未发现截留、挪用、虚列支出等违规行为。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项目组织架构。
中坡公园成立于2010年7月,为隶属市林业局管辖的副处级公益一类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与“怀化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怀化市中坡风景名胜区管理处”“怀化市中坡国有林场”合署办公,实行“四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体制。2023年10月,怀化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37个(最终控制数90个),班子成员5人,内设8个副科级机构。2025年末,单位实际职工总人数229人,其中在职119人,退休110人,在职职工中有各类专技人员61人,含正高级职称6人、副高级职称13人、中级职称18人。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部、人事教育部、计划财务部、规划建设部、森林防火与安全保卫部、旅游服务部、林场管理部、林业科技研究推广部。
2.实施流程。
单位加强内控管理,加强监管机制,各部门协作,严格按照各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单位制度来实施项目,进行专项资金管理,项目由单位统一管理,年度统一制定专项支出计划,分别落实到由森林防火与安全保卫部、规划建设部、林场管理部、旅游服务部、综合部等业务部门负责具体的管理实施。
①制定年度项目计划,按计划实施。各个项目按照要求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并按计划落实各项工作。
②狠抓落实。分职分责,落实任务,各项目组保证年度任务按时有效高质量完成。
③严格资金管理,实现资金合理合规高效使用。根据单位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严格管理项目资金的支出使用,专款专用合理安排。
(二)项目管理情况
1.公园联营林补偿及租赁费:与村组签订合同,面积公示,资金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对权属纠纷地块,已联合鹤城区林业局、相关乡镇进行协调。
2.森林防火:落实“林长制”和“131”核处机制,签订联防联控责任书,定期演练,设置防火宣传牌和语音播报杆。
3.中坡公园公用设施管理:建立巡查制度,小额维修随报随修,较大项目履行询价或政府采购。
4.中坡公园核减编制置换政府购买服务:每月对物业公司进行考核打分,依据合同支付服务费。
5.中坡公园五溪广场提质改造项目:按规定进行采购意向公开、招标、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及结算评审。
(三)项目监管情况
管理处采取全过程、多层次监管。2万元以上支出由处务会集体研究决策;所有工程项目均执行预算评审与结算审核制;纪检人员对采购程序、合同签订、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进行合规性监督;对物业公司实行月度考核评分,考核结果与服务费支付挂钩。2025年度各项目实施过程未收到违规举报,监管有效。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1)联营林租赁:完成12087.23亩租金发放(未发放部分因权属纠纷暂缓),2025年支付率91.76%。
(2)公益林管护:2.5万亩全面管护。
(3)防火林道清理:329亩;坟头清理:134亩。
(4)设施维护:完成道闸安装、林路养护、路灯维修、芙蓉楼台阶修复等20余项工作。
(5)购买服务:安保保洁服务覆盖全园,每月考核达标。
(6)五溪广场提质改造:完成3500㎡提质改造,项目已竣工验收。
2.质量指标:
(1)森林防火覆盖率100%,火灾发生率为零。
(2)公益林管护达标,病虫害防治有效,枯死木清理无遗漏。
(3)设施维修验收合格率100%。
(4)物业服务考核平均分90分以上。
(5)五溪广场改造工程通过竣工验收,质量合格。
3.时效指标:
所有项目均在2025年12月前完成预期目标(联营林租赁因卡号退回导致约1.57万元支付跨年,已于2026年2月初重新支付成功)。“131”火情核处机制响应及时。
4.成本指标:
租赁费控制在220元/亩以内;公益林管护10元/亩;防火林道清理按林业标准执行;设施维护严格执行预算,未超支。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生态效益:通过公益林管护、病虫害防治、枯死木清理、防火林道建设,有效保护了中坡公园2.5万亩森林资源,维护了生物多样性。
2.社会效益:为市民提供了安全、整洁、舒适的休闲环境;五溪广场改造后提升了公园形象和市民满意度;安保保洁服务保障了游园秩序。
3.经济效益:项目均为公益性投入,无直接经济效益,但通过生态旅游间接促进周边发展。
4.可持续影响:防火基础设施、种质资源库、公益林管护等为长期生态安全奠定基础。
5.服务对象满意度:根据日常游客反馈和12345热线投诉办结情况,满意度较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经过自评,2025年度6个市级项目总体执行率87.14%(按原始指标计算),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基本达成预期目标,资金使用规范,管理机制健全,综合评价为“良”。
(二)存在的问题
1.预算压减影响部分项目完整性:因财政资金冻结,市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森林防火、中坡公园公用设施管理费等项目实际可用资金低于原始指标,执行率分别为70.08%、83.25%、47.05%,导致部分计划内工作未能开展。
2.联营林租赁支付延迟:因部分农户卡号错误导致支付退回,涉及金额1.57万元,已于2026年2月初重新支付成功;另有部分林地存在权属纠纷,涉及金额约21.80万元,已结转至2026年继续协调处理。
3.基础设施维护资金严重不足:公园面积大、设施老化,原始指标80万元,实际仅下达并支出37.64万元,仅能维持小修小补。
(三)相关建议
1.优化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对执行率高的项目在年度预算中足额保障,减少年中冻结;对设施维护等刚性需求,应尽量按原始指标安排。
2.加快纠纷调处与信息更新:在支付前加强与农户沟通,核实卡号信息,避免因卡号错误导致退回;联合区林业局、相关乡镇,及时解决权属争议,确保租赁费及时足额兑付。
3.争取专项建设资金:将公园基础设施纳入市政管理范畴,缓解维护经费短缺问题。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1、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