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怀化市林业局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6-22 09:08 信息来源:怀化市林业局
根据《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怀财绩〔2022〕5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怀化市林业局作为怀化市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内设科室为: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教育科、规划财务科、森林资源管理科、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物管理科、造林绿化科、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森林草原防火科。非独立核算的事业站室有:市林业综合服务中心、市林业改革发展服务中心、市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服务站、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统一发布相关信息。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及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监督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林木花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区划界定和保护管理工作,按权限负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沙化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市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标准,负责国家公园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省政府委托市政府或市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 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 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1)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市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12)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市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国家公园体制。
2、项目的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关于切实做好全省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紧急通知》(湘应急联【2020】1号)、《怀化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怀政办电〔2018〕27号)、《关于明确2019年市本级驻村帮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怀扶办联〔2019〕1号)、《湖南省全民义务植树实施细则》(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湖南省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7〕50号)、《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湖南省怀化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9-2030)的批复》(怀政函〔2019〕114号)、《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开展林长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湘林改〔2020〕3号)、《湖南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省级生态廊道建设的通知》(湘林造函〔2020〕13号)、《湖南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林草重点任务预安排计划的通知》(湘林规函〔2021〕11号)、《怀化市油茶产业发展五年规划(2021-2025年)》。
3、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专项资金的基本性质主要是用于林业生产及重点工作的专项经费,2021年林业发展专项资金共有573.00万元,其主要用途及项目内容为:
(1)森林防火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工作、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日常办公费开支。
(2)生态扶贫及其他林业发展资金主要用于生态扶贫的相关支出,特别是对口扶贫点的扶贫工作经费及对口帮扶资金。
(3)义务植树经费主要用于2021年度的义务植树苗木款、植树工具等开支。
(4)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经费主要用于完成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5大类36项指标的各项支出。
(5)林长制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建立完善的林长制工作体系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制度机制的巡林、调研、会议、培训等开支。
(6)草原管理及生态廊道建设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草原管理及生态廊道建设项目的开展实施和验收管理。
(7)怀化市油茶产业发展规划编制经费主要用于《怀化市油茶产业发展五年规划(2021-2025年)》文本编制。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1)绩效总目标
通过加强森林防火宣传、监测、巡查等工作,实现全市森林防火形势稳定,确保年度森林火灾受灾率控制在0.9‰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3‰以下,松材线虫病疫区病死松木控制在万分之三以下;推进全市生态扶贫进度,全面完成党中央关于扶贫工作的相关指示;2021年组织市直机关开展义务植树100亩,确保成活或保存率达85%以上;完成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5大类36项指标,开展创森验收报告的编制;设定林长制县市区组织架构、建立完善的林长制工作体系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制度机制;全面加强全市草原资源保护和宣传,完成0.53万亩草原建设任务,完成全市5.7万亩生态廊道建设;编制怀化市油茶产业发展五年发展规划(2021-2025年),在5年乃至10年内指导我市油茶产业的健康稳步发展。
(2)阶段性目标
确保年度森林火灾受灾率控制在0.9‰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3‰以下;完成对口扶贫点的扶贫工作任务;完成市直机关2021年义务植树基地100亩的炼山整地、挖穴施肥、运土栽植、洒水补植、抚育管理、验收等;完成创森示范点建设,完成创森验收报告编制和主城区环城生态圈规划;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实现林长责任全覆盖;全面加强全市草原资源保护和宣传,完成0.53万亩草原建设任务,完成全市5.7万亩生态廊道建设;经怀化市政府常务和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怀化市油茶产业发展五年规划(2021-2025年)》。
2、预期主要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
(1)生态效益
通过增绿扩量、森林提质、生态修复等方式,提高全市森林覆盖率,有利于保护森林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稳定性和生物多样性,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为广大人民创造宜居、宜业、宜游的优美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城市。
(2)社会效益
将进一步保障国家粮油安全,有效缓解油料供需矛盾和进口压力,农业产业化发展和林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将进一步为山区群众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建设。
(3)经济效益
通过项目的实施,提高了企业科技水平,加强了林业产品竞争力,壮大了林业产业和市场规模。2021年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为0.56‰,控制在省定指标3.3‰以下,松材线虫病疫区病死松木控制在万分之三以下,大量挽回经济损失。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怀财绩〔2022〕51号)文件要求,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专门人员及相关科室,对2021年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完成情况进行真实、准确、客观的自评,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对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由分管财务的局领导主持召开了专门会议,将专项绩效自评工作落实到相关二级单位以及相对应的部门,规财部门综合管理和汇总,层层抓落实。
抽调专门力量,认真做好自评。责任单位和科室安排专门业务骨干人员,根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共性指标内容,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报账支出等对每一项专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完成质量、预期产生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进行详细地自评和分析。规财部门组织人员对本级林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预算执行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和评价分析,并对各科室提供的自评材料进行再次自评,以确保自评质量。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1年,我局市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573.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所有资金已全部到位,并严格做到专款专用。森林防火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经费32万元;生态扶贫及其他林业发展15万元;义务植树经费18万元;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经费333万元,资金分为三笔下达,金额分别是128万元、5万元、200万元,205万元为预算追加资金;林长制工作经费105万元;草原管理及生态廊道建设工作经费12万元;怀化市油茶产业发展规划编制经费58万元,该项目原预算资金为60万元,通过专家评审,最后政府采购价为58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1)森林防火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经费32万元,已使用完毕,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宣传品印制,重点森林防火区域阻隔带清理维护,开展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开展检疫性有害生物专项调查,森林防火工作、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督导检查及日常办公费开支。
(2)生态扶贫及其他林业发展15万元,已使用13.81万元,主要用于生态扶贫的相关支出,特别是对口扶贫点的扶贫工作经费及对口帮扶经费,结余1.19万元。
(3)义务植树经费18万元,已使用完毕,主要用于2021年义务植树工作的宣传、采购植树工具以及植树苗木等,
(4)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经费333万元,已使用完毕,主要用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调研、宣传、会议和培训,参加全省花博会、创森示范点建设、飞山古树保护建设、编制验收报告、主城区环城生态圈规划等。
(5)林长制工作经费105万元,已使用77.99万元,主要用于调研、巡林、宣传、会议、培训等,高位推动林长制工作做优做实,结余27.01万元。
(6)草原管理及生态廊道建设工作经费12万元,已使用完毕,用于草原管理及生态廊道建设项目的开展实施和验收管理。
(7)怀化市油茶产业发展规划编制经费58万元,已使用完毕,主要用于《怀化市油茶产业发展五年规划(2021-2025年)》文本编制。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对林业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制定绩效目标,根据项目施工进展情况,合理安排项目资金使用,使项目资金达到最大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设立项目资金专户,与其他项目分开核算,保证专款专用,保证项目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保障,执行法人负责制等,严格专项资金审批制度,对施工费用不另立名目,不挪用、不拖欠、不截留、不滞留项目资金。会计信息质量真实,严格执行会计法等财经纪律,按照相关会计规则处理会计业务,实行分类记账,独立核算,真实反映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动态过程。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2021年,我局较好地完成了项目组织。项目立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绩效目标设定符合客观实际,绩效指标设定清晰、细化、可衡量;绝大部分项目单位能够按规定落实使用项目资金,或按规定组织政府采购完成项目实施;绝大部分项目单位能够依程序完成项目立项申请内容的组织实施,并能按规定时间完成和验收,项目调整情况少。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我局从源头入手,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加强监督,注重宣传,确保了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高效率:一是加强领导,增强责任意识,落实管理责任,建立项目管理体系;二是加强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将各项经济活动划分到具体工作岗位,按照岗位确定任务、职责和权限,贯彻执行所制定的相关财务制定,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使专项资金的财务有章可循;三是加强资金的支出管理,坚持“专项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严禁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项目成本严格按照预算指标支出,坚持“专项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严禁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怀化市油茶产业发展规划编制经费原预算资金为60万元,通过招标形式,竞争性谈判,最后招标中标价为58万元,相对节约项目资金2万元,其他项目严格控制人员出差、会议培训等费用。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本年度专项资金项目共7项,森林防火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生态扶贫及其他林业发展、义务植树、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林长制工作、草原管理及生态廊道建设、怀化市油茶产业发展规划编制等项目全部保质保量完成年初绩效目标和任务。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年度森林火灾受灾率控制在0.9‰以内,当年实际森林火灾受灾率为0.006‰,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3‰以下,当年实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控制率为0.56‰;完成对口扶贫点的扶贫工作任务;完成市直机关2021年义务植树基地100亩的炼山整地、挖穴施肥、运土栽植、洒水补植、抚育管理、验收等;完成创森示范点建设,完成创森验收报告编制和主城区环城生态圈规划;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实现林长责任全覆盖;全面加强全市草原资源保护和宣传,完成0.53万亩草原建设任务,完成全市5.7万亩生态廊道建设;经怀化市政府常务和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怀化市油茶产业发展五年规划(2021-2025年)》。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将进一步保障国家粮油安全,有效缓解油料供需矛盾和进口压力,农业产业化发展和林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将进一步为山区群众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建设。通过项目的实施,提高了企业科技水平,加强了林业产品竞争力,壮大了林业产业和市场规模。2021年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为0.56‰,控制在省定指标3.3‰以下,松材线虫病疫区病死松木控制在万分之三以下,实际挽回经济损失1.9亿元。2021年全市森林防火形势稳定,全年共发生森林火灾2起,受害森林面积16.91公顷,折合经济损失12.5万元,远低于森林火灾受灾率0.9‰的控制目标,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生态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根据《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怀财绩〔2022〕51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人员对2021年财政专项资金支出情况进行了自查自评,并对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共性指标内容及标准进行了评分,自评得分98分。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评价结果公开等)
我单位将在单位官网上及时公开本绩效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项目任务下达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 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职能部门具体抓,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得力、责任到人。
(二)强化责任管理:一是严格执行项目申报程序,专项资金各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作业设计和实施方案都经相关部门批复,从程序和依据上保证了项目的实施。二是严格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对项目工程所需设备、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实行政府采购和招标制度,降低了造价,保证了质量。
(三)资金使用管理: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项专管的管理模式,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串用现象。
(四)会计核算:按照财政统一规定,各项目工程专项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并按照建设资金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单独核算的原则分类别设置项目资金科目,同时严格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科目设置和会计核算。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1.怀化市林业局2021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共性指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