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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9-06-24 17:07 信息来源:怀化市国资委

根据《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怀财绩〔2019〕57号)要求,现对2018年度怀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整体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自评,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市国资委成立于2004年底,为市人民政府直属特设机构,设5个职能科室和1个二级机构,现有在职人员28人(其中委机关20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8人)。根据《中共怀化市委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化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怀发〔2010〕3号)和《中共怀化市委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怀化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怀发〔2010〕4号),市国资委主要职能是对市属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推进市属国有企业。

1.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2.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根据工资宏观调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拟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3.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指导所监管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与产权(股权)招商引资与资本合作,加强与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对接合作,负责归口组织协调全市与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对接合作工作。

4.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5.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人民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7.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办法和规章制度;依法对县(市、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8.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9.指导、监督所监管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工作。

10.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市国资委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科室为:办公室(加挂党委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牌子)、组织人事科(加挂监事工作科牌子)、产权管理科、考评预算科、企业发展科(加挂企业改革指导科、安全维稳科)、企业党建科。公务员编制21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人数为公务员20人,事业8人,在职控制率为95.24%。

(三)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555.76万元,全部为行政运行支出,主要包括:工资及福利支出375.6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05.06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7.5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99万元等。2018年我单位预算完成率为102.39%,原因是使用了上年度结余款12.95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具体开支明细如下:

1、工资及福利支出375.6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118.50万元、津贴补贴支出102.09万元、奖金108.33万元、养老保险9.88万元、医疗保险支出27.65万元、住房公积金2.26万元、其他支出6.9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105.06万元,其中:办公费10.41万元、差旅费15.46万元、培训费19.21万元、工会经费4.66万元、职工福利费支出6.38万元、车补20.68万元、公务接待费1.51万元、邮电印刷费4.53万元、会议费1.11万元、维修费维护费3.32万元、委托业务费5万元、其他12.79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7.59万元,用于提前退休人员工资59.16万元、奖金8.02万元、抚恤金0.4万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6.99万元,全部用于购买电脑等办公设备。

5、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控制率为17.67%,全年开支3.71万元,与年初预算21万元相比,减少17.29万元。其中:公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与年初预算8万元相比,减少5.8万元;公务接待费1.51万元,与年初预算13万元相比,减少11.49万元。“三公”经费比年初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同时狠抓内部控制建设,规范审批程序,从严控制开支。

6、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在差旅费、培训费、办公费、会议费上有少量增加,主要用于企业党建工作,具体主要用于以下几项活动:一是:2018年我委组织100名支部书记及党务干部参加省国资委举办的“千名支书”进党校活动开支25万元左右,二是:召开庆七一表彰大会开支5万元左右等。

三、资产管理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的相关要求,建立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车辆管理和使用制度》、《资产采购内部控制制度》、《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重大资产问题提交党委会集体决策。加强了各类资产的管理与控制,保护了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了资产使用效率,防止资产损失或舞弊行为的发生。

2018年末市国资委总资产为58.7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92万元,固定资产54.84万元,单位建立了固定资产台账,每项资产专人专用,专人负责,做到了资产管理规范、使用合理。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经济性分析

2018年我单位在职人员控制率为95.24%,财政供养人员控制没有超过预算编制;预算完成率为102.39%,原因是使用了2017年初结转的资金12.95万元;预算控制率为29.62%,“三公经费”控制率为17.67%。

2.有效性和效率性分析

2018年,市国资委领导高度重视绩效考核工作,高效运用财政性资金积极推进了各项工作。

(1)企业党建工作成效显著。从2017年6月份开始市属国企党建及部分央企、省企党建工作从市直机关工委移交市国资委党委管理。今年我委组织100名支部书记及党务干部参加省国资委举办的“千名支书”进党校活动,召开了庆七一表彰大会。完成市属国企党员组织关系的划转和建档工作。

(2)“三供一业”、有序进行。“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全面完成,截止到目前,19家中央、省属国企的供水、供电分离移交协议已全部签订;15家中央企业已签订物业分离移交协议,省属企业物业分离移交已签订2家,另2家待上级集团明确后签订。

(3)产权管理不断加强。产权登记步入正轨。截至2018年12月,全年共审核下发市城建投公司、怀化公路运输集团公司等企业资产处置批复13宗。同时严格规范企业融资行为,今年以来,审核了市高新区投资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债权融资计划、短期融资券等总计49亿元,切实加强融资平台公司融资管理,依法合规支持融资平台公司融资行为。

(4)企业负责人综合绩效考核不断完善。2018年市国资委组织对4家企业进行了考核,下发了《2017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意见书》和《2017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通知》,通过绩效考核这一手段较好的加强了国有企业的管理,确保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结合预决算要求细化绩效评价指标。绩效考评指标的基础数据来源于预决算数据,各项指标既要作为单位考核的依据又可以提供给预算进行分析和完善。

2、改进考核方式。考核评价指标最好能在发现问题的同时能起到警示和改进的作用,对一般单位和有项目资金的单位分类考核。《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共性指标表》适合有项目资金的单位而不太适合业务专项资金的考核,建议业务专项资金纳入行政经费考核一起,因为专项业务费预算已经分解到各项经费中无法单独提取数据。

3、结合内控完善考评指标。内部控制制度从预算管理、收支管理、资产管理、项目管理等各方面对单位的财务和业务进行控制管理,绩效考核指标可以结合内部控制对财务管理部分的关键点制定考核指标,以达到控制和考核相结合的效果。

2019年6月20日

                怀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