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18 10:00 信息来源: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集中管理千元以下长期睡眠公积金
账户的公告
各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巩固数据治理成果,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住房资金安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数据提升工作的通知》(建办金函〔2023〕367号)及市审计整改“回头看”等相关工作要求,经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我中心决定对全市范围内长期无资金往来的千元以下个人住房公积金睡眠账户实施集中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管理对象
本次集中管理的范围为账户状态封存、截至销户日期为止的本息余额在1000元(含)以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管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集中办理。
三、管理方式
(一)单位集中办理:提供单位变更证明、经办人身份证、缴存职工身份证;
(二)个人办理:提供本人身份证,以及以下任一证明材料(工作证、退休证、离职证明、社保证明、失业下岗证等)。
四、办理渠道
缴存单位业务经办人或缴存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我中心相应营业网点办理。
五、注意事项
(一)纳入集中管理的账户资金仍属缴存人个人所有。对于集中管理公告截止日期后仍未完善个人身份信息的不规范账户,我中心将进行统一销户管理,账户本息转入增值收益科目。各缴存单位应协助核实本单位长期封存人员信息,及时更正错误信息,销户后,如有缴存人申请认领,经核查属实的,我中心将原账户本息资金退还至缴存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切实保障缴存人合法权益。
(二)请广大缴存单位和缴存人相互转告。我中心在办理上述业务时,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您提供短信验证码、不会要求您进行转账操作,请注意防范电信诈骗。如有疑问,可致电0745-12329咨询,或在工作时间前往我中心营业网点现场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