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30 15:36 信息来源: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现将怀化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30名委员,2025年5月7日召开了五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关于增补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成员的汇报》《关于2024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情况和2025年工作设想的汇报》《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与增值收益计划执行情况及2025年预算的审核意见的汇报》《市审计局关于市住房公积金审计监督情况的说明》《市人民银行关于受委托银行办理的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监管情况的通报》《关于怀化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的汇报》《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展转型、服务提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七项内容。11月26日召开了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研究中心2025年度预算调整方案、中心2026年预算项目立项,同意2025年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措施、怀化农商行申请的业务拓展事项。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怀化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处级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设8个机关内设部门,15个管理部,未设分中心。从业人员123人,其中,在编94人,非在编29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5年,新开户单位174家,净增单位41家;新开户人数1.42万人,净减人数0.09万人;实缴单位4407家,实缴人数22.59万人,缴存额44.88亿元,分别同比下降0.14%、下降0.92%、增长3.29%。2025年末,缴存总额439.3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38%;缴存余额178.64亿元,同比增长9.42%。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9家。
(二)提取:2025年,8.88万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29.5亿元,同比下降10.93%;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5.73%,比上年减少10.5个百分点。2025年末,提取总额260.7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76%。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并对生育二孩三孩家庭和人才引进新入职人员、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在职教师、现役军人配偶、退役5年内退役军人等采用可贷额度上浮政策,政策叠加最高达80万元。
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137笔7.56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8.4%、23.79%。其中,市直一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93笔1.89亿元,市直二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8笔0.33亿元,辰溪管理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45笔0.44亿元,沅陵管理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25笔0.42亿元,溆浦管理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95笔0.66亿元,麻阳管理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9笔0.29亿元,新晃管理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25笔0.47亿元,芷江管理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47笔0.47亿元,鹤城管理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44笔0.55亿元,中方管理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3笔0.15亿元,洪江市管理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5笔0.37亿元,洪江区管理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0笔0.11亿元,会同管理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40笔0.48亿元,靖州管理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45笔0.54亿元,通道管理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13笔0.4亿元。
2025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4.32亿元。其中,市直一部3.79亿元,市直二部0.62亿元,沅陵管理部0.78亿元,溆浦管理部1.26亿元,辰溪管理部0.97亿元,麻阳管理部0.77亿元,新晃管理部0.89亿元,芷江管理部0.82亿元,鹤城管理部0.65亿元,中方管理部0.57亿元,洪江市管理部0.78亿元,洪江区管理部0.31亿元,靖州管理部0.62亿元,通道管理部0.69亿元,会同管理部0.79亿元。
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76万笔250.84亿元,贷款余额111.61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99%、3.1%、下降0.57%。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2.48%,比上年末减少10.03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8家。
2.异地贷款: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169笔5629.4万元。2025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79651.46万元,异地贷款余额58342.49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无。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
(四)购买国债:无。
(五)资金存储: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68.97亿元。其中,活期3.82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亿元,1年以上定期65.15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0亿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5年,业务收入47211.67万元,同比下降6.17%。存款利息13708.97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3496.32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6.38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5年,业务支出25999.8万元,同比增长7.95%。支付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利息25961.16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0万元,其他38.64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5年,增值收益21211.87万元,同比下降19.14%。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5年,按照《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管理的通知》(湘财综〔2025〕21号)“全省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统一按照年末贷款余额的1%计提,风险准备金余额高于年末贷款余额1%的,超额部分应予以冲回”的要求,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2513.79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974.01万元,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0751.65万元。
2025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974.01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4246.05万元。
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1161.30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01290.1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5年,管理费用支出2624.73万元,同比下降7.23%。其中,人员经费1693.41万元,公用经费286.19万元,专项经费645.13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669.73万元,不良率0.06%,其中,市直一部0.0793%,市直二部0.0696%,沅陵县管理部0.0972%,辰溪县管理部0.094%,溆浦县管理部0.0329%,麻阳县管理部0.1521%,新晃县管理部0%,芷江县管理部0.1344%,鹤城区管理部0%,中方县管理部0%,洪江市管理部0.0724%,洪江区管理部0%,会同县管理部0%,靖州县管理部0%,通道县管理部0.0470%。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1161.30万元。2025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本段仅项目贷款余额不为0的城市填写):无。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24.35%,非企业单位占72.76%,灵活就业人员占2.89%。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37.54%,非企业单位占62.13%,灵活就业人员占0.33%。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9.2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2.43%,租赁住房占3.69%,老旧小区改造占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9.6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74%,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2.22%。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支持缴存人购建房27.36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8.31%,比上年末减少0.3个百分点。
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住房占40.9%(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59.1%,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他占0%。
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人申请贷款占57.04%,双缴存人申请贷款占42.96%,三人及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贷款占0%。
借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56.72%,30岁-40岁(含)占30.88%,40岁-50岁(含)占10.67%,50岁以上占1.73%;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6.38%,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3.62%。
2.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本段仅项目贷款余额不为0的城市填写):无。
(四)住房贡献率。
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59.8%,比上年减少9.13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仅相关试点城市披露)。
我中心虽不属于试点城市,但参照试点开展了灵活就业人员建制。2025年灵活就业人员开户47人,为灵活就业人员发放贷款6笔、234.6万元。
(二)租购并举支持缴存人解决住房问题,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支付购房首付款、自住住房加装和更新电梯,支持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多子女家庭购房等情况。
中心聚焦缴存人住房需求,持续优化业务使用政策,全力支持职工住房安居。2025年中心先后出台《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怀公积金发〔2025〕11号)等,如放宽租房提取条件,简化系统套数认定,对缴存地或工作地无房职工,经核查属实即可办理租房提取;大幅提高租房提取限额,按未婚、已婚无子女及一孩、二孩、三孩家庭、人才引进、长距离通勤等情形分级设定月提取额度,最高提取额度可达2.16万元/年;推行省内购房提取代际互助,取消省内跨市购房提取户籍与工作地限制,本人及配偶余额不足时,可由父母、子女一次性提取共济,不超过房屋总价;支持缴存职工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并可实行资金直付监管账户,切实降低购房前期资金压力;拓展住房改善用途,支持缴存人提取公积金用于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自住房改造,支持产权人及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用于既有住宅加装与老旧电梯更新;优化贷款套数认定放宽信贷政策,以购房所在县市区住房套数为准,对二孩及以上未成年子女家庭予以套数核减优惠;降低保障性住房门槛,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最低首付比例降至15%。通过持续优化业务政策,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精准支持了职工住房消费需求,不断增强缴存职工获得感与幸福感。
(三)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无。
(四)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中心聚焦惠民生、促安居、优服务,持续优化业务使用政策,主要包括:一是持续规范缴存管理,不断扩大制度普惠面。严格执行“限高保低”政策,积极维护缴存公平性原则。2025年度怀化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高于市统计局公布的2024年怀化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即22320元),不得低于2024年度怀化市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2025年度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为5356元,即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均不得超过2678元,最低合计不得低于170元。全面推进扩面提质,特别是加大灵活就业人员建制,切实做到应缴尽缴。全年新增缴存单位174家、新增缴存职工1.42万人,灵活就业人员开户47人。二是持续优化信贷政策。以购房所在县(市)区住房套数为准认定家庭住房套数,无房执行首套政策;对二孩及以上未成年子女家庭实行套数核减优惠,更好支持多子女家庭住房需求。全年按优化后标准办理贷款2137笔,惠及多子女家庭44户。结清公积金贷款后、离异夫妻符合再贷条件的,取消6个月等待期,即申即办,全年高效办理再贷业务45笔。三是全力减压减负。将贷款申请受理时限由24个月延长至不动产权证登记之日起60个月,按就低原则核定房价;贷款最长期限延至30年,到期日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不超68周岁),且不超土地使用年限,全年办理延长期限贷款8笔,职工月还款压力显著降低。积极开展商转公、组合贷款切实为职工减负。全年办理商转公贷款193笔、6979.5万元;办理组合贷款18笔、504.4万元。四是实施贷款额度上浮。高层次青年人才首套房贷款额度上浮20万元;在职教师、现役军人配偶、退役5年内退役军人贷款额度上浮30%。全年为此类人群发放优惠贷款9笔、317.8万元。五是推行直付首付、代际互助。取消湖南省内跨市购房提取户籍、工作地限制,实行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共济提取,总额不超房屋总价。全年办理省内异地代际互助提取150笔、1093.87万元。探索开展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政策,年内办理首付提取1笔、22.84万元。
(五)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持续深入开展“惠民公积金 服务暖民心”活动,组织开展“七进”宣传50余次;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监督岗,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化“走找想促”活动,排查解决问题7个,解决率100%;运用“四下基层”工作法,党委班子带头深入基层一线宣传宣讲、现场办公、窗口坐班,推动解决群众诉求5个。深化“放管服”方面,优化“商转公”流程审批时限压缩至6个工作日,优化营商环境满意率达100%,在优化营商环境便民利民上彰显了民生温度,服务能力水平效果进一步提升。
(六)当年数字化发展情况。
锚定数字化转型方向,以技术革新破解服务瓶颈,推动“数字公积金”建设提质增效。组织集中开展数据治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完成历史贷款及提取业务数据符合校正任务,住建部数据质量评分从45.26分跃升至99.96分、位列全省第二。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完成了退休提取等9项高频服务事项上线“一网通办”,贷款申请、单位开户、个人开户等8项事项的“高效办成一件事”对接,实现与“湘易办”APP对接,全国率先落地“报销模式异地还贷提取”试点,全年办理异地贷款对冲110笔、报销金额达108.52万元,全年优化营商环境满意率100%。创新推出年度账单、AI智能客服部分业务“边聊边办”等便民功能,网厅实现24小时服务,业务离柜办结率96.9%、网办率63.8%,切实以数字赋能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七)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中心连续8年保持“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溆浦管理部获“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4年度表现突出集体,会同管理部荣获省住房公积金系统先进管理部荣誉。
(八)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无。
(九)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中心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日常监督,开展廉政、提醒谈话46人次。聚焦公积金提取、贷款等关键环节,组织开展以案示警全面开展不规范业务自查自纠,整改违规业务113笔,追回违规资金642.54万元。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200余人次,支持配合纪检监察组立案查处案件3起、处分2人。
(十)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无。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27日